封堵果味電子煙需 “綜合監督過濾嘴”
唐山客
我國法律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香菸,其中也包括電子煙。據央視《每週質量報告》報道,近期不少家長反映,一種調配出各種水果口味的電子煙,通過各種隱秘的渠道,輕易被未成年人購買。這種電子煙因爲味道清香會讓孩子們放鬆警惕,不少孩子漸漸染上了煙癮。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在市場上、在未成年人身邊劃出了兩條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兩條紅線都在不同程度上被逾越、被架空了。線上線下不少渠道都在或明或暗地銷售果味電子煙,不少消費者,包括不少未成年人都能輕而易舉地買到各種口味的果味電子煙。
電子煙也是煙,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早已明確了電子煙的法律身份和性質。不論電子煙的口味多麼香甜清新,也無法掩蓋其“煙”的本質,無法掩蓋其危害性。在果味電子煙的香甜迷霧中,未成年人很容易放鬆警惕,很容易轉化爲傳統捲菸的消費者,也就是真正的菸民。這對於控煙,對於呵護環境,對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都是不利的。
正是基於電子煙的有害性,監管部門參照傳統菸草製品對電子煙進行強監管,並全面禁售除菸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主要目的就是清除電子煙的香甜口味,掀掉電子煙的美麗面紗,降低電子煙的誘惑力,幫助消費者感受、瞭解電子煙的實質,看清電子煙的危害,引導消費者回歸對電子煙的理性消費。
封堵果味電子煙需要功效更強的“綜合監督過濾嘴”,需要把監督籬笆再扎牢扎密,需要把監督責任之扣再擰緊。目前,市場上的果味電子煙主要來自於出口轉內銷、出口虛報關、走私、囤貨、黑作坊、產品變種等渠道,商家銷售方式也增添了短視頻評論區引流至微信等社交渠道聯繫交易、利用表情符號或暗語交易、在櫃檯設置暗箱、賣熟不賣生等伎倆,變得更加隱蔽。
針對這些特點,監管部門有必要升級監管手段,通過有獎舉報機制鼓勵內部或知情“吹哨人”舉報,全面收集問題線索;仿照餐飲監管的“明廚亮竈”機制,探索完善菸草銷售場所的視頻監控系統,接入監管系統,並開通社會監督入口,實現菸草銷售的透明化、可視化,消除監管的盲區,拓寬監管的覆蓋面,增強監管的可及性;開展消費體驗式執法,瞄準短視頻評論區、社交平臺等果味電子煙的新交易渠道,積極監測、破解各類交易符號和暗語,查處不法交易行爲,並實現查處一案,打擊一串,震懾一片。同時,還要加強對果味電子煙黑作坊、黑工廠以及運輸、進出口、報關等環節的整治,從源頭遏制果味電子煙的生產流通。
電商平臺及短視頻平臺、社交平臺等也應承擔主體責任,對果味電子煙的交易暗語進行甄別、屏蔽、攔截,對違規賬號採取限流、下架、封限等措施,並將線索報告監管部門。
還應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果味電子煙的危害性及銷售禁令,引導社會各界形成抵制果味電子煙的共識。家長、學校等則應教育未成年人認清果味電子煙的“真面目”,遠離電子煙,並對未成年人的日常言行給予更多關注,發現未成年人吸用電子煙,及時制止,向菸草、市場監管等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