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青鳥須當場門號+個資 數發部:民眾同時有可能性極低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表示,他們可以用手機訊號的定位去分析出在立法院外頭的羣衆年齡,引發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表示,他們可以用手機訊號的定位去分析出在立法院外頭的羣衆年齡,引發爭議。數位發展部表示,須要同時取得「基地臺服務之用戶號碼」及「帳務、客戶資料庫」的資料進行交叉比對,但一般民衆同時取得兩資料的可能性極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下週一邀請數發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及中華電信就「國家機器以手機定位、分析個資特性等方式侵犯人民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各政府單位的專案報告內容也陸續送達立法院。
數發部指出,行動通訊核心網路握有各基地臺服務之用戶號碼,經連結電信業者後端之帳務、客戶資料庫,始得對應該用戶號碼申裝者之個人資訊,如年齡。而「基地臺服務之用戶號碼」及「帳務、客戶資料庫」通常會存在電信業者不同系統,甚至不同機房內,且未對外開放。
數發部表示,一般民衆、公司可同時取得「基地臺服務之用戶號碼」及「電信事業客戶資料庫」,以分析特定區域用戶年齡層的可能性極低。換言之,若無法同時取得兩者資料進行交叉比對,就無法得知連上特定區域某個基地臺的手機使用者的年齡分佈。
NCC指出,已於5月30日請三大行動通信業者到NCC進行了解,三大行動通信業者均說明並無任何私人企業、政府機關或特定黨籍人士向該等公司接洽或請求有關青鳥行動相關人流資訊,該等公司亦不曾提供任何有關資訊予其他單位或人士。
NCC表示,在保障個人資料之前提下,爲促進數位經濟產業發展,去識別化之大數據資料分析已成趨勢。而電信事業所提供之電信信令大數據應用服務,系就特定時間、特定地點基地臺連線之信令資訊,以去識別化處理,在確保無法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資料前提下,進行大數據分析。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則提到,電信業者如欲將涉及個人資料之手機信令資料提供第三人使用前,依電信管理法第17條及NCC依該條規定覈准實施的定型化服務契約條款規定,應先取得當事人同意或經處理並確認第三人無從識別當事人本人後,始得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