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520萬元禮物變賭資?直播平臺主播開設“在線賭場”獲刑
來源:CCTV今日說法
主播的“幸運抽獎”
粉絲的“錢包噩夢”
誰在偷笑?
誰在落淚?
直播藏黑幕 抽獎返利套路曝光
被告人左某,因打遊戲很厲害,簽約某直播平臺成爲遊戲主播。他的粉絲量達40餘萬人,某直播平臺、“公會”(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其簽訂三方協議:由“公會”對左某直播間進行管理並投流(吸引粉絲流量),主播左某吸引粉絲刷禮物“打賞”,並利用某直播平臺“粉絲福利社”抽獎模塊進行抽獎。具體運作模式爲:粉絲先辦卡充值,再向主播刷禮物獲得抽獎資格,被平臺隨機抽獎,再由左某兌獎返利。“公會”爲左某直播間直播抽獎提供預支費用,同時三方約定分成比例:某直播平臺抽取“刷禮物”總金額的50%,“公會”抽取5%,左某抽取45%。
經查明,2年內左某直播間共有76000餘名“水友”(網民)參與“投資”刷禮物,總金額達520餘萬元,而左某直播間“抽獎”的中獎人數僅爲2700餘人,獎品總價值爲100餘萬元。
法院:主播利用直播開設賭場
獲刑三年半
本案中被告人左某是平臺主播,因利用直播平臺涉嫌開設賭場吸納賭資520餘萬元,被提起公訴。
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經過公開審理,依法判決:左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同時判決沒收相關違法所得。該案相關平臺負責人、主播助手也均獲刑。 近日,該判決已經生效。
法官: 直播平臺需加強監管
預防違法犯罪行爲
左某利用某直播平臺“粉絲福利社”的抽獎模塊,通過設置較低的抽獎門檻、較高的獎金額度,利用“水友”以小博大的心理來刷禮物進行抽獎。左某等主播通過直播間廣播的形式吸引更多的人蔘與“辦卡”抽獎從而獲利,大量“水友”則是投入小額資金參與對賭。同時,左某私下裡則將中獎金額直接轉入中獎人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賬戶內。以上對賭且直接折現的行爲屬於賭博類違法犯罪行爲。
直播平臺和主播之間的打賞機制非常常見。這些禮物是粉絲出於對主播的喜愛,自願贈送的。就像古時候街邊賣藝雜耍的吆喝:“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即使平臺要發展,主播想增加收入,也不能讓打賞變了味。爲了防止類似情況發生,直播平臺應加強內容審覈,防止相關違法犯罪的行爲發生。監管部門也應明確責任,避免監管缺位。
文章來源:公衆號@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