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賣“減肥神藥”,法院這麼判!
爲美麗加分,可不能爲健康減分哦!
警惕!“美麗陷阱”下,健康正悄然“失守”
別讓“美麗期待”變爲“健康噩夢”
德江法院審理一起銷售有毒有害“燃脂咖啡”案件
案件“迷霧”:美麗誘惑下的健康陷阱
在這個追求美的時代,燃脂咖啡成了不少人眼中的“減肥神器”。然而,近期德江法院審理的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卻撕開了這層美麗的僞裝,露出了背後令人膽寒的健康陷阱。
被告人高某通過微信、抖音、阿里巴巴等平臺尋找併購買“燃脂咖啡”,明知這些咖啡沒有產品合格證,自己食用後還出現了口乾、頭暈、嘔吐等不適症狀,卻仍心存僥倖,將這些條裝咖啡進行二次包裝後,賣給了肖某某等人。從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銷售給被告人肖某某166次,銷售金額共計244140元。
被告人肖某某明知這些咖啡沒有產品合格證和食品銷售許可證,自己食用後也出現了諸多不良反應,卻依然大量從高某處購買,並銷售給其他294人,還慫恿部分分銷對象轉售牟利。銷售金額共計647258元。
經專業機構鑑定,這些“燃脂咖啡”中檢出了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這個被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藥物成分,就像一顆隱藏在美麗背後的“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判決“警鐘”:法律利劍斬斷罪惡鏈條
德江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肖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30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咖啡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案件“啓示”:美麗與健康需“雙向奔赴”
消費者:擦亮雙眼,莫讓美麗“迷了眼”
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消費者面臨着各種各樣的選擇。面對那些宣稱能快速減肥、變美的產品,我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被美麗的表象所迷惑。在購買食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查看產品的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確保自己購買到的是安全、合格的產品。
商家:誠信經營,莫讓利益“衝昏頭”
商家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其行爲直接影響着市場的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作爲商家,要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誠信經營,遵守法律法規,不生產、不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要爲了一時的利益,而損害消費者的健康和市場的信譽。
監管部門:加強監管,莫讓漏洞“鑽了空”
政府監管部門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建立嚴格的准入機制和追溯體系,加大對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要加強對網絡食品銷售的監管,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監管的效率和精準度。
【法官提醒】
一、什麼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下一步,德江法院將進一步強化使命擔當,對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繼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履行好司法審判工作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刑罰預防、教育、懲治作用,努力營造一個安全、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