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設置光電板 北市堅拒中央

經濟部水利署連三年連續發函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要求評估在翡翠水庫設置光電板的可行性,引發爭議。圖爲翡翠水庫。圖/翡翠水庫管理局提供

水庫光電板爭議持續延燒,經濟部水利署前三年連續發函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要求評估在翡翠水庫設置光電板的可行性,國民黨議員昨批中央覬覦翡翠水庫,想做爲光電績效的「提款機」,要求市長蔣萬安在今年可能來函前先表態。蔣萬安表示,「依法翡翠水庫是不可以,我們絕對不準」。

對此,經濟部水利署坦承,配合國家能源政策三次發文調查,對象是全國的水庫管理單位,並非針對翡翠水庫。不過,水利署強調,翡翠水庫經專業評估後認定設置效益不佳,水利署尊重其專業判斷,並無要求推動設置。

烏山頭水庫光電板被質疑恐影響民生用水,經濟部雖稱不影響水質,迄今爭議未解。翡翠水庫位在新店溪支流北勢溪下游,集水區範圍涵蓋新北坪林、雙溪、石碇與新店,共三○三平方公里,供應大臺北地區約六百萬人民生水源,供水區包含北市與新北三重、新店、永和、中和、泰山、五股、八里、蘆洲、板橋、土城、新莊十一個行政區。

經濟部水利署二○二二年起,連續三年發函翡管局,要求盤點轄內可否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包含屋頂型、地面型及水域型。

「不要變成烏山頭水庫的翻版。」國民黨議員張斯綱說,中央意圖強壓北市府盤點「首都水源聖地」翡翠水庫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無異是將翡翠水庫視爲光電績效的提款機, 罔顧大臺北六百萬市民飲水安全。要求北市府應在行政院會時,向中央表達「捍衛翡翠水庫飲用水安全,堅決反對設置光電板」的態度。

國民黨議員曾獻瑩說,水利署動作頻繁、態度積極,顯示中央對翡翠水庫「不死心」,要求北市府應及早向中央清楚表達立場,依法嚴格把關,禁止設置光電板。

翡管局長林裕益迴應,翡翠水庫位在都市計劃法畫設的「臺北水源特定區」內,土地使用受限。依規定,翡翠水庫僅得設置水庫運作、管理必要設施,水域部分除水庫管理機構爲水庫運作及居民交通,禁止其他浮具設置及船隻航行。

另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經濟部公告「翡翠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也已規定翡翠水庫是以家用及公共給水爲主要目標,基於保護水源,水庫蓄水範圍內不受理申請任何使用行爲。

林裕益強調,翡翠水庫水域依兩項法規雙重管制,禁設置太陽光電板,營運以來不曾設置,未來仍會堅持依法嚴格把關、禁止設置,守護大臺北水源。

根據水利署統計,全國目前共有九十五座水庫,有六座水庫設有光電設施,其中五座(阿公店、內埔子、鹽水埤、鳳山、烏山頭水庫)位於臺灣本島,一座(金湖水庫)位於外島。

水利署表示,配合能源轉型政策,將持續請相關單位盤點可設置太陽光電的屋頂、地面及水域場域,但也強調,所有設置均須以不影響水庫結構安全、水質維護及供水穩定爲最高原則,以確保公共安全與用水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