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型都更漏了「幽靈房屋」 蔣萬安:將檢討現行規範

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左)與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出席議會備詢。記者餘承翰/攝影

臺北市推動「大都更時代」推出防災型都更,不料,北市議員許淑華髮現,北市有多達3萬多棟建築、170多萬戶,是有建照卻沒有使用執照,導致仍無法參與都更,尤其該項專案期限到2029年,呼籲北市檢討。市長蔣萬安表示,將檢討現行規範,並研議是否延長申請時限。

許淑華以松山區聯合新村爲例,當地有12棟老舊建物,雖然有建照及產權登記,卻因房屋太過老舊缺乏使用執照的「幽靈房屋」,導致780戶住戶無法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但是屋齡超過50年之外,建築牆面龜裂、鋼筋外露等,居民憂心難敵下一次大地震。

她說,當時里長在「市長與里長有約」時提到,盼能協助解決,雖然裁示能夠簡化認定,但之後執行機關仍要求不得額外放寬,因此老舊房屋使照取得困難的問題依舊存在。

而且,她也說,防災型都更期限5年,意即將在2029年3月失效,「現在距離期限只剩下3年多,以聯合新村爲例,780戶要在3年完成百分之百整合?」

許淑華說,聯合新村只是北市的縮影,統計北市50年以上有建照卻沒有使用執照的建築,共計3萬4085棟,若以一棟50戶計算,估計有170多萬戶不適用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的「合法建築物」,這也讓政策淪爲橡皮圖章。

建管處長虞積學說,無論建物要申請都更或危老計劃,需要證明是合法建築物,而合法建物有兩種,一種是實施度都市計劃之前興建完成,另一種是拿到使用執照,確實北市有3萬多棟有營造執照卻沒有使照,不過,仍可依危老申請或都市更新計劃辦理時簡化。

虞積學說,營造執照就有確認興建時間點,只要付基本圖說,包含建物安全、防火避難、消防設備等建築師簽證。

蔣萬安說,老舊建築在當時的法規、時空背景之下沒有使用執照,現在又要提出使照確實很困難,所以建管處會有簡化程序,來認定該建物爲合法建物。進到更新程序後,會再檢討現行規範要求,是否仍舊難以都更,並研議是否延長申請時限。

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補充,當時提出防災型都市更新,就是爲了要鼓勵都更,這其實是試辦的期限,若有達到效果,都委會大概會繼續辦理下去,「應該不只5加5(年),可以繼續下去。」

此外,許淑華也談到,捷運站周遭500公尺能申請北市大衆運輸導向都市發展(TOD),同樣申請期限到明年5月。蔣萬安說,TOD案也規畫延長期限,「當時規畫5年,一方面是看試辦成效,二方面是希望趕快加入計劃,若時間給很長,大家可能會推延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