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幽靈房屋」 防災型都更有望
臺北市長蔣萬安(左一)、副市長李四川(左三)昨在議會備詢,迴應都更議題。記者餘承翰/攝影
北市「幽靈房屋」都更難。1971年建築法修正前,沒要求非公衆建築申請建照及使照,導致許多老屋儘管有建照,卻沒使用執照,無法申請防災型容獎。類似的「幽靈房屋」在北市有3萬多棟、170多萬戶,市長蔣萬安說,將研議防災型都更延長申請。
兼任北市都委會主委的副市長李四川表示,當時提出防災型都市更新,是爲了鼓勵都更,訂的是試辦期限,若有達到效果,都委會將繼續辦理下去,「應該不只5加5(年),可以繼續下去。」
蔣萬安推動「大都更」政策,盼加快都更腳步,議員許淑華指北市有3萬多棟建築是有建築執照、卻沒使用執照的「幽靈房屋」。她舉松山區聯合新村爲例,當地有12棟老舊建物,雖有建照及產權登記,因缺乏使照,無法申請防災型都市更新獎勵,780戶住戶除擔心屋齡逾50年已經老舊,建物牆面也龜裂、鋼筋外露,更憂心難敵下一次大地震考驗。
許淑華說,在地裡長曾在「市長與里長有約」時提到此事,盼協助解決,當時蔣萬安裁示簡化認定,但之後執行機關卻要求不得額外放寬,眼見防災型都更獎勵期限5年,也就是2029年3月將失效,「距離期限剩3年多,以聯合新村爲例,780戶要在3年完成百分之百整合?」
建管處長虞積學說,建物要申請都更或危老計劃,需證明是合法建物,合法建物有兩種,一是實施都市計劃前興建完成的房子,另一是有拿到使照的房子,北市約有3萬多棟有建築執照卻沒有使照的房子,仍可在申請危老或都市更新計劃時,依建照的興建時間附基本圖說,包含建物安全、防火避難、消防設備等建築師簽證。
蔣萬安說,老舊建築在當時法規、時空背景下,沒有使用執照,如今都市更新獎勵要求提出使照,確實有窒礙難行,建管處會簡化程序,只要認定該建物爲合法建物,進到更新程序後,會再檢討現行規範,並研議延長防災型都更獎勵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