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愛犬亂跑遭左轉車輛輾斃 飼主、駕駛皆挨罰1.5萬元

汐止區1只飼犬日前因飼主未妥善控管,誤入馬路,遭準備左轉的車輛當場撞斃。(圖/警方提供)

汐止區1只飼犬日前因飼主未妥善控管,誤入馬路,遭準備左轉的車輛當場撞斃。新北市動保處指出,該飼主平時有讓犬隻自行外出於住家附近便溺的習慣,另駕駛人在路上看見犬隻出現雖有減速但未停下車輛,最終釀成意外,動保處依法對飼主與駕駛各裁罰1萬5000元,並呼籲民衆加強犬隻管理與駕駛防衛意識,以防止類似憾事發生。

動保處表示,新北市汐止區1名駕駛開車回公司途中,左轉減速進入狹窄單車道路口前,看見1只犬隻無人伴同,在前方馬路上游蕩,雖將車輛減速,但未確認犬隻在路旁安全區域,車輛仍往前繼續行駛。

豈料,駕駛行進過程中,突然感覺輾過異物,當下尋找適當位置停車,並返回察看,赫然發現有犬隻躺在馬路上奄奄一息,隨即死亡,駕駛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交通事故調查記錄,飼主說明犬隻會自行出外便溺,當時讓犬隻獨自於住家附近活動。經動保處訪談飼主表示,當天返家開門時,犬隻突暴衝跑出家門外,四處遍尋不到犬隻,最後是警方告知愛犬已發生不幸。

經警方提供相關事證後,動保處認定飼主未妥善管理犬隻,造成動物死亡,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2項第4款規定,飼主應避免犬隻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裁罰1萬5000元;駕駛人因過失輾壓動物造成死亡,違反《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樣裁處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飼主務必落實寵物管養之責,犬隻外出應繫繩牽行,避免犬隻走失或誤入車道,保障犬隻與用路人安全,另外駕駛車輛如遇動物出沒,應先完全停車,確認安全離開後再緩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