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避難設備7月起納檢申報 專家憂地方難落實

內政部宣佈自7月1日起,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將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專家表示,舊有建物空間挪用普遍,地方人力資源有限,實際執行恐面臨挑戰。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宣佈自7月1日起,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將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新制雖立意良善,但舊有建物空間挪用普遍,地方人力資源有限,實際執行恐面臨挑戰。

內政部指出,將針對可容納五百人以上場所,要求避難設施通道暢通、無積水、具備照明,並能於防空演習或戰時啓用,不合格案件將由警政單位依規處理。

針對該新規,徐佳馨表示,可從兩層面來看,其一,在現行使用情境下,新建大樓依圖施工、合法領得使用執照,較無虞,不過舊公寓、大樓就會有比較多問題,例如防空避難室改作管理室、社區活動中心或與一樓連通使用,存在空間挪用、難以檢查等問題。

其二,落實檢查與執行仍存行政困境。徐佳馨指出,原由國土署負責的業務,如今部分職責轉由警政單位承接,恐致權責分工不清,尤其非直轄市或財政較弱縣市在人力與資源有限情況下,是否有能力主動盤點、稽查並後續執法,仍有待觀察,不過政府強化公安出發點值得肯定,但實際落地恐需更細緻的配套與部門協調。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主任賴志昶則說,內政部目前率先列管的是「可容納五百人以上」的大型建築空間,屬於基地較大社區,若未來防空避難設施成爲法定查覈項目之一,也可能影響未來購屋者的決策,尤其高屋齡的老舊大樓,未來如何符合申報與檢查的要求,將是社區管委會與住戶一大課題,建議社區因應政策,提前盤點避難空間狀況,才能降低未來受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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