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雙手、翹孤輪一點都不帥 騎士危險駕駛將重罰

機車騎士在道路上「翹孤輪」行駛,遭到民衆檢舉,警方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許多騎士喜歡追求刺激,改裝汽機車「甩尾燒胎」或「翹孤輪」炫技,警方表示這些行爲相當危險且危害交通秩序,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開罰6000至36000元、吊扣牌照半年外,甚至可恐觸犯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妨害公衆往來通行安全),如不慎肇事致人受傷也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

「翹孤輪」(臺語)指騎乘機車或自行車時,故意將前輪騰空的動作。有些車友表示,「翹孤輪」需要一定的技巧,搭配離合器、油門、重心操控,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在空曠場域練習或表演,相關安全裝備也不可少。

桃園警分局表示,在道路上騎機車「翹孤輪」、「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上暫停」或「放開雙手」等均屬危險駕駛,在人車密集的市區道路危險度更高,一旦操控失當恐釀成嚴重事故,損人又不利己,絕對要嚴格禁止該類危駕行爲。

日前桃園分局接獲民衆檢舉,一名機車騎士放開雙手,在桃園區慈文路上行駛,後方民衆直呼誇張,隨即提出檢舉。另一臺普通重型機車竟然在桃園區向陽公園附近的道路上,以翹孤輪的方式行駛。另外在春日路上一樣是以翹孤輪方式行駛,拍攝人實在看不下去便檢具相關影片及照片向桃園分局提出檢舉。

警方指出,上述路段均屬人車密集,騎士的行爲極具危險性,經過詳細比對調查,查證違規屬實後,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開罰,最高面臨新臺幣36000元罰鍰、吊扣牌照半年、必須參加道安講習及記違規點數3點,耍帥炫技代價很高。

桃園警察分局呼籲,機車騎士勿以獨輪或放開雙手等危險駕駛行爲行駛於道路上,稍一不慎即易釀成交通事故,甚至造成傷亡。相關罰則非常重,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