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罪 法務部預告追訴期成年起算!民團籲儘速三讀

法務部近日預告修正《刑法》,擬把妨害性自主罪章、強制性交等罪若被害人爲未成年人,追訴期從成年後起算。民團認同預告內容,呼籲應儘速三讀。(報系資料照)

依《刑法》規定,依犯罪涉案不同,追訴期最重爲30年,但多個婦團及立委長期倡議應讓追訴期從成年後起算,法務部近日預告修正《刑法》,擬把妨害性自主罪章、強制性交等罪若被害人爲未成年人,追訴期從成年後起算。民團認同預告內容,呼籲應儘速三讀。

暖暖Sunshine協會創辦人湯淨表示,逾過半數的被害者年紀仍是未成年,期待透過此次修正給予一些空間;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也說,許多被害者未成年不清楚其權益,目前由於追訴期從事發起算, 往往追訴期到了但被害者僅有20餘歲,樂見行政部門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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