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剴剴案再現 新北藍綠議員喊居家保母要先身心評估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展開審理,舉國關注。新北市議員李倩萍、戴湘儀也不約而同建議社會局,加強居家保母監視器裝設、保母健檢納入身心評估等。新北社會局長李美珍表示,保母健檢納身心評估部分,會向中央反映入法。
李倩萍說,剴剴案現正開庭審理,居家托育也引起家長討論,新北市去年實施「補助本市居家托育人員設置監視錄影設備實施計劃」,提供每位居家托育人員1萬元補助裝設監視系統,但申請情況有待加強,建議市府到府免費申裝,也由申裝廠商負責維護,減輕居家托育人員心理壓力,提升申請意願。
此外,李倩萍議員認爲,申請居家保母也需要檢核身心是否正常,比如一年提出一次證明,畢竟情緒極度不穩定下,照顧孩子是不適任的,市府應該研議對居家托育人員情緒管理及反社會行爲,做出定期檢核和評估,以降低虐童案發生的機率。
戴湘儀則提出3點建議,包括建立突擊訪視與拒訪強制力機制、保母記點機制及保母健檢納入身心評估及職業期間心理支撐。戴說,新北市類似剴剴啓動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爲7人,針對個案建議市府在定期訪視外增加突擊訪視機制,且訪視員到場遭拒時,如何強制介入等。
戴湘儀指出,近期有社福團體將托育專法送到行政院,並將保母記點機制入法,但立法過程曠日廢時,希望新北可以擬定一套保母記點審覈機制,讓保母狀況受到市府監督與管控。此外,建議保母執業期間納入身心評估,過去礙於勞工人權考量未納入,但兒少處於生命安全危險,有必要適度限制工作權,建議社會局建立保母身心評估、執業期間心理支持系統,由於我國一般心理諮商費用並不低,希望市府可以考慮提供免費心理諮商給保母們。
新北社會局長李美珍說,法令已明令不能居家托育人員不能拒訪,且社工訪視也不是約訪,而是直接進到家戶;同時托育管理登記辦法有明令,輔導檢查結果有疏失會要求限期改善,並通報到社會局,解除準公共化身分,甚至嚴重廢止證照。
另外,李表示,居家托育裝設監視設備目前尚未立法,因此沒有強制性,新北是支持入法,並以鼓勵方式執行,中央也開辦多場公聽會正展開立法。至於保母健檢納身心評估,李說會將意見向中央反映。
新北市議員李倩萍針對剴剴案提出加強居家保母監視器裝設、保母健檢納入身心評估。圖/擷取自新北議會
新北市議員戴湘儀針對剴剴案提出三點建議。記者劉懿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