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成救命稻草!資深房仲曝「少繳上百萬」:錢留給孩子繳

資深房仲小英提醒,想要減輕子女負擔留下適量房貸纔是良方。 示意圖/Ingimage

繼承房如果還欠銀行貸款反而更有利!資深房仲小英在臉書粉專「高雄 左鼓賣房找小英」提醒,首先要釐清這間房是在105年1月1日前買的,適用舊制全依「財產交易所得稅」,105年1月1日後就是新制「房地合一稅」,提醒「如果繼承房符合新制又揹着房貸反而可以幫忙少繳超多」,因爲在房地合一稅制度中「貸款=成本」。

小英舉例,有人花了900萬買房,住兩年便不幸過世,房子留給兒子問題是還欠了銀行700萬房貸,同時拿到房產又背上一大筆債務的兒子將房子以900萬賣掉,這時國稅局會因爲兒子是「無償取得」,只認定房屋評定的「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

「現值」就是相對便宜的公定價,通常遠低於市價。因此這間房在國稅局眼中可能僅有400萬的價值。這時,負債的700萬反成爲「救命稻草」,因爲這時的700萬可以計入取得成本。

小英提醒,如果今天幫孩子將房貸全部還清,成本會只剩房屋價值和必要費用,資本利得會比有貸款時增加幾百萬。同一間房子同樣的售價,一筆貸款可以幫忙繳掉上百萬的稅,是實打實能幫忙省錢的策略。

小英提醒,兩個關鍵邏輯務必切記:

一、國稅局只給成本少的版本,視繼承房爲「無償取得」。二、能提高成本的項目就是「額外負擔」。

只要能夠證明有多花錢、多負擔,國稅局就會在賦稅上少負擔,小英提醒許多愛子心切的家長注意,在繼承這個情況下,有貸款反而能夠當作成本,大大降低要課稅的金額。有些人認爲父母繳清貸款是責任,對此她搖頭,與其乾乾淨淨的不欠債,在房地合一稅的世界,「適度留下貸款纔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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