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轉!臺東妙齡女求職反詐老闆錢財 被判拘役50天
臺東妙齡女求職反詐老闆錢財,被判拘役50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般求職案件中,多數應徵者擔心被僱主詐騙,但臺東地方法院近期一起案件卻大逆轉,求職者竟成了詐騙方。臺東22歲施姓女子利用網路佯裝求職,詐取林姓老闆2500元,遭法院依刑法詐欺取財罪判拘役50日,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施女去年在Facebook發佈求職訊息,7月25日吸引林姓老闆透過通訊軟體LINE及Messenger洽談工作事宜,但施其實沒有意願擔任其員工,仍佯稱「10月可以開始上班,但想預支薪水,先借一點錢,再從10月薪水扣」爲由,導致林老闆當日就轉帳2500元至她的帳戶。
到了10月份,施女未按約定上班,更未歸還款項,林老闆多次催討未果後,決定報警處理,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調查時,施女坦承犯行。
法院認爲,施女行爲已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同時沒收犯罪所得2500元。法官指出,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施女的行爲明顯侵害他人財產權益,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