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高中生又家暴媽媽 違反保護令遭判拘役15天
高雄一名27歲仍在就讀高中的女子因對媽媽家暴,經高雄少年家事法院裁定核發保護令,並要求這名女子必須接受教育輔導、精神治療。示意圖/AI生成
高雄市左營區一名27歲仍在就讀高中的女子因對媽媽家暴,經高雄少年家事法院裁定核發保護令,並要求這名女子必須接受教育輔導、精神治療,但她之後卻沒有依裁定接受完整治療,還推拖是因上課太忙忘記了,違反保護令遭提起公訴,橋頭地院近日審理後判她拘役15天,還要向公庫支付12000元。
判決書指出,這名女子對媽媽家暴,被少年家事法院裁定需要接受12周認知教育輔導、每週至少2小時,還要由醫師安排住院或門診接受精神治療,每4周至少1次門診,再由主治醫師決定增加或縮短就醫頻率,或安排住院治療,並且要向高雄市衛生局電話報到接受處遇計劃的安排。
法院裁定女子需要定期到高雄長庚醫院接受治療,但後來女子又向衛生局改到高雄榮總治療,不過這名女子事後竟然違反保護令裁定,只完成認知教育輔導課程後,就沒有繼續接受完整精神治療療程。
她辯稱,她因爲這段時間回學校讀書比較忙碌,有時會將陌生電話設爲拒接,所以纔會漏接高雄市衛生局人員的電話,也因此就忘記精神治療的事情了。
不過,檢察官並不相信她的說法,更質疑她,明明自己、爸媽都知道衛生局在找她,爸媽也有轉達衛生局的通知,怎麼可能會因此徹底忘記自己需要接受精神治療,因此依涉嫌違反保護令內容在去年10月將她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女子漠視保護令,不僅未能配合完成法院裁定,一開始還否認自己的行爲,因此近日依違反保護令判她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並需要在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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