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遊戲幣大賺4千萬 拒繳稅又脫產男子遭管收

31歲曾姓男子販售遊戲幣大賺4千萬拒繳稅又脫產,遭桃園地院法官裁定管收。(翻攝照片)

曾姓男子在網路販售遊戲幣,1年大賺超過4000萬,國稅局查出他未依規定繳稅,補稅加裁罰428萬元仍拒繳,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追查發現他被國稅局盯上後就開始以贈與、過戶方式脫產,之後兩手一攤說沒錢,上週五通知到案後向法院聲請管收穫準。

31歲曾姓男子在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間,未依規定辦妥稅籍登記,擅自在網路平臺販售遊戲幣,累計銷售額達4047萬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查出後,覈定曾男應納營業稅額及裁處罰鍰共428萬元,曾男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31歲曾姓男子販售遊戲幣大賺4千萬拒繳稅又脫產,遭桃園地院法官裁定管收。(翻攝照片)

桃園分署受理執行後,曾男僅吐出7萬餘元,就喊沒錢,經行政執行官深入追查發現,曾男在獲悉國稅局開始調查他在網路販售商品情形後,旋即展開一連串的脫產行爲,不但將名下位於桃園區精華地段的房產贈與母親、名下車輛過戶給他人,還在網路平臺出金多筆款項累計達百萬元等。

桃園執行分署25日通知曾男到場,對於脫產行爲,曾男辯稱是用於清償私人債務,卻提不出任何佐證資料,而對於欠稅也拒絕提出具體清償計劃,行政執行官認定曾男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情事,訊問後依法留置,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認符合管收要件,且有管收之必要,當庭裁定準予管收。

桃園分署再次呼籲,如義務人有履行能力而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將嚴格執法,絕不寬貸,提醒義務人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拘提、管收,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