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姜彥豐控粿粿出軌!律師揭離婚財產分配8重點:房屋共同登記藏風險

粿粿(右圖)遭范姜彥豐指控婚內出軌,偷吃王子(左圖)。圖擷自王子、粿粿 IG

藝人范姜彥豐與網紅粿粿的婚變風波持續延燒。范姜日前指控妻子與男星王子(邱勝翊)婚內出軌,引起輿論譁然。雙方情感撕裂之外,財產問題也被推上臺面,兩人婚後購置的房產登記在粿粿名下,而粿粿則表示,自己負擔了八成的頭期款與超過六成的房貸。這樣的狀況,也讓外界好奇,離婚時,婚後財產到底該怎麼分?如果一方簽了「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不是就等於「淨身出戶」?

律師湯雅竣在臉書粉專指出,大部分人對「婚後財產怎麼分、不動產該怎麼算」都有不少誤解。有人以爲離婚就是財產對半分,有人則覺得只要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就穩了。但離婚財產的分配很複雜,踩錯一個點,真的可能人財兩失,於是他整理離婚財產怎麼分的「8個重點」。

1.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根據《民法》,夫妻財產製主要分爲三種:

法定財產製(最常見),婚前的財產各自所有,婚後各自賺的錢仍屬個人名下。離婚或一方過世時,雙方將婚後財產扣掉婚後債務後,財產較多的一方需分一半差額給另一方。但婚前存款、父母贈與、繼承遺產、慰撫金等不列入分配。

分別財產制,需婚前約定,雙方財產完全獨立。「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通常財產差距大時纔會採用。

共同財產制,理論存在、實際罕見,所有財產與債務共同所有,浪漫但不實際。

2.「拋棄剩餘財產分配」=「淨身出戶」?

湯雅竣表示,戲劇裡常出現的「淨身出戶」,現實中其實就是一方在離婚協議上籤下「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代表該方自願放棄要求對方分財產差額的一半,等於什麼都不要,只想儘快離婚。

例如:先生婚後財產淨值1,500萬,太太爲500萬,依公式(1,500-500)÷2=500萬,先生應給太太500萬。若太太簽了「拋棄剩餘財產分配」,她就放棄這500萬權利。

通常這種情況,多出現在情緒極度疲憊、想「快刀斬亂麻」的離婚狀態下。但一旦簽下,就無法反悔,因此務必冷靜思考、諮詢律師後再決定。

3.外遇離婚,可以要求對方「淨身出戶」嗎?

許多人誤以爲外遇方必須「什麼都不要」,但實務上,外遇與財產分配是兩回事。即使對方出軌,你也不能直接要求他放棄所有財產。能主張的部分,僅限「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金額通常遠低於想像。真正的財產分配,仍需依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

湯雅竣指出,如果你是資產較多的那一方,可能最後是「被外遇、又失去財產」的雙重打擊。這也是爲什麼律師常提醒:別在氣頭上協議離婚,一定要先盤點財產與權益。

4.離婚財產怎麼分?

婚前財產、婚後繼承的遺產、爸媽贈與、慰撫金,這些都不用分。婚後的存款、買的房子車子等等(扣掉婚後的債務,例如房貸車貸),這些纔是真正要分的「夫妻共同成果」。

5.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屬於誰嗎?

像范姜與粿粿的情況,房子登記在粿粿名下,看似「歸她所有」,但若該房是婚後購買,就仍屬「婚後財產」,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

舉例來說:房子現值1,000萬,婚後貸款仍有400萬未清,扣除後淨值爲600萬。即便登記在太太名下,若夫妻爲法定財產製,先生仍有權分得價值的一半(約300萬)。若一方主張房款多爲自己支付,例如:粿粿表示她出八成頭期款與六成房貸,關鍵在於能否提出證據(匯款紀錄、貸款明細、父母贈與證明等),以證明出資比例。

6.常見財產登記迷思

「房子掛我名字就安全」。婚後購屋仍屬共同成果,離婚時仍需依法分配。

「那是借名登記」沒簽契約難舉證。湯雅竣指出,如果沒有籤「借名登記契約」,就算貸款是你付,也可能被法院認爲你是因爲愛「贈與」給對方。

7.共同登記聽起來很公平

「共同登記最公平」其實風險多。理論上很公平,但實務上也有不少坑:以後想貸款,雙方都要同意,否則銀行難審覈通過。持分產權很難單獨處分,想賣只賣得掉自己那一半,變得很難脫手。

湯雅竣指出,一開始以爲很公平,最後大家都卡住動不了,最後甚至感情決裂走到變價分割(法拍),「真的很尷尬」。

8.想保障自己,有沒有辦法?

可以。若考量關係或信任問題,建議,簽署「夫妻財產協議」或「借名登記契約」:明確寫明出資比例、禁止私自處分條款,必要時設違約金或抵押權。保管房屋權狀:避免對方在你不知情下處分房產。

湯雅竣提醒,別在情緒最滿的時候簽下「淨身出戶」協議,也別求方便亂用公版協議書,「別讓一時的委屈和不甘,變成一輩子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