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廢死要「強姦」廢死聯盟判刑 法官:不尊重多元價值觀

洪姓男子反對廢死,致電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要「強姦」對方。聯盟成員提告,洪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日前依恐嚇危安罪判洪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洪2024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接續致電「廢死聯盟」辦公室,動輒以諸多粗鄙穢語騷擾、甚至聲稱欲「強姦」對方,聯盟職員認遭受恫嚇,向檢警提告,檢方查辦洪。

法院審理認爲,洪的行爲顯令廢死聯盟辦公室的成員心生畏懼,危害聯盟成員人身安全,依一般觀念,在刑法評價上應僅論以一罪。

判決指出,洪未能尊重民主社會中存在的多元價值觀,僅因對廢死聯盟心生不滿,竟不思以正當途徑表達其個人意見,動輒致電廢死聯盟辦公室並率以粗鄙穢語騷擾之、復口出欲強姦對方等恫嚇言語,使對方心生恐懼。

法官審理認爲,洪經廢死聯盟辦公室成員屢勸不聽,行爲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考量他於偵查中坦承不諱,審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依法判決。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