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教育法提請二審,增加規定加強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

新京報訊(記者吳爲)即將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審議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二審稿。二審稿進一步充實完善了有關憲法宣傳教育的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黃海華介紹,憲法宣傳教育是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增強了全社會的憲法意識。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有關方面建議,草案二審稿在憲法宣傳教育方面作了補充完善。

明確國家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明確在12月4日即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增加規定國家加強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增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意識。

增加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傳教育,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憲法學習,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充實憲法宣誓有關內容,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增加規定有關部門、單位應當“講好中國憲法故事、中國法治故事”。

黃海華介紹,這些修改旨在突出憲法宣傳教育內容,着力完善憲法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將有助於在全社會營造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良好氛圍,使全體人民成爲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推動憲法實施成爲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編輯 張牽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