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二審 規定加強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
中新網北京6月24日電 (記者 謝雁冰 李京澤 曾玥)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規定,國家加強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增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意識。
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充實完善有關憲法宣傳教育的規定。其中明確,國家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12月4日爲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草案二審稿明確,法律法規制定機關應當加強立法全過程宣傳解讀,積極採取多種形式發佈信息、介紹情況、迴應關切;通過公開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設立基層立法聯繫點等形式,擴大社會參與,將立法與法治宣傳教育有機結合。
在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方面,草案二審稿強調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加強協同配合,根據青少年的身心特點和成長需求對青少年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明確規定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防範違法犯罪的意識;增加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對未成年人進行法治教育的意識和能力。
草案二審稿還規定,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