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將勘驗行動硬碟!柯文哲不滿「檢方1句話」:押我根本沒證據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作證之後,由受命法官許芳瑜續行準備程序,法官要求檢察官盤點與鞏固待證事實的「必要證人」,而檢方迴應每一位證人都很重要,此時柯文哲突然說「這只是證明你們押我根本沒有證據!」
法官指出因以尚有詰問證人的程序爲由,作爲羈押被告的原因及必要性,而欲詰問的證人人次衆多,最快結束詰問證人的時間會在11月,詢問檢察官是否能盤點與鞏固待證事實最爲相關的「必要證人」,於下週四之前提出?
檢方迴應說,認爲每一位欲詰問的證人都很重要,如果法官要「重要中的重要證人」,會在整理後提出給法院;檢察官語畢,柯文哲突然拿起麥克風說「這只是證明你們押我根本就沒有證據」,法官也隨即制止,向柯文哲表示並非他可以發言的時間。
再者,法官問檢察官,指柯文哲律師提出臺北市議員苗博雅質詢的逐字稿,其中包括括號、判讀,有無意見?檢察官表示,認爲逐字稿應以法院勘驗紀錄爲準,尤其是逐字稿中提及「(抓頭)」沒有特別意涵。
檢方說,律師還有提出「柯文哲抓頭習慣圖」,不清楚要證明什麼,若要證明柯文哲有抓頭習慣,檢察官也同意,但不能主張柯文哲「抓頭」就表示不知道,難道還要勘驗柯文哲2014年受訪自稱抓頭是表示不知如何處理、感到困擾的影片嗎?檢方認爲抓頭習慣圖與本案無關,無證據能力。
另外,法院日後預計勘驗柯文哲編號「A1-37」行動硬碟,檢察官已將證明柯文哲爲硬碟使用者的「路徑」做出說明,詢問是否可以提供路徑截圖供法院參考;檢方迴應可以,不過仍希望實際勘驗跑過一次。
法官於準備程序中,預定6月3日續行詰問邵琇珮,6月5日上午則將勘驗2021年9月9日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783次會議、2021年8月10日柯文哲、應曉薇便當會錄音錄影紀錄;另柯文哲律師聲請勘驗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2024年9月3日、9月4日偵訊錄影光碟,時間共計逾2個半小時,法官表示若來得及前置作業,將於6月5日下午勘驗。
臺北地院今天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柯文哲一早出庭應訊。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