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診所官網的「分享文」也算醫療廣告?醫美宣傳合規的三把尺

依醫療法與衛福部函釋,只要利用媒體「宣傳醫療業務」、「招徠患者」,就屬於醫療廣告。圖/美聯社

醫美診所常在官網或粉專發表由素人或KOL寫下的體驗文,並搭配術前術後對比照,再附上一鍵預約。這種內容親切又有說服力的文案,很容易吸引潛在消費者的眼球,但法規上,這些體驗文多數會被認定爲「醫療廣告」,必須符合嚴格的合規要求。本文擬整理相關規範,供診所與行銷團隊參考。

一、什麼算「醫療廣告」?只要有實質招徠行爲,名目不重要

依醫療法與衛福部函釋,只要利用媒體「宣傳醫療業務」、「招徠患者」,就屬於醫療廣告,即便名義上標示爲「分享」、「專欄」、「開箱」,或以採訪報導、讀者投書呈現,仍會落入醫療廣告的規範範圍。換言之,內容功能決定法律性質,而不是外觀標籤。

二、能登的與不能說的

網路刊登的醫療廣告,相較平面廣告的限制較寬,可放機構與人員資料、服務內容、醫療與健康知識等等;然而,只要一觸及下列「紅線」,仍屬違規高風險區:1、最高級/保證用語:如「唯一、首創、最專業、保證根治、一次見效、永不復發」。2、價格促銷:如「限時、早鳥XX折、抽獎、送療程、團購、0利率分期」等,以利益誘因招攬患者。

3、術前術後對比照(BA)導流,並將對比照與「立即預約/優惠碼」並置以刺激下單。4、未充分揭露風險:僅呈現效果,未同步說明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效果差異。5、無法證實或未覈准事項:宣稱尚未覈准之技術、醫材,或以「國內首見」等語提高期待。

三、「使用者分享文」的合規重點

不可否認,行銷策略上,分享文仍是非常具有說服力的方式,如果想要降低風險,建議可用「三步驟」改造:第一步:換位思考—促銷VS衛教:把誇飾的促銷方式換成衛教的角度思考。

第二步:補充—把風險講清楚:在文中清楚列出禁忌症(如懷孕、凝血異常等)、常見副作用(紅腫、瘀青、疼痛、色素沉着風險等)與效果差異(年齡、膚況、生活型態皆會影響)。第三步:抽離—拿掉高風險文字:移除「限時折扣」「贈送療程」等字眼;若需放對比照,不要與預約連結並列,且需取得病人書面同意並註明使用範圍。

四、建立「合規型行銷」:醫美行銷不能不做,但是要把「說服」建立在可驗證的事實與充分的風險揭露上。最好的方式是建立一套行銷SOP。例如,關鍵字與投放雙重把關:Google/Meta廣告文案不得含折扣、保證等詞;投放前先跑「禁字表」。

當內容真正以病人利益爲中心,合規自然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