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83萬!山西一人偷稅被查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託稅收大數據預警,多維度分析鎖定疑點,依法查處一起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偷稅案件。

經查,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焦志豪通過銷售貨物掛往來賬不結轉收入及現金收款等手段隱匿銷售收入133.64萬元,少繳個人所得稅43.5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定性爲偷稅。稅務稽查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焦志豪個人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83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屬於稅收徵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爲。稅務部門將持續優化稅費服務,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偷逃稅行爲,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秩序,保障國家稅收安全。

來源:山西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