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立法30年 數位人口販運 成最大犯罪樣態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立法滿卅年,該法前身「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因應當時國內人口販運、雛妓等剝削兒少行爲,於民國八十四年訂定。衛福部統計,舊法時期,兒少被害型態以對價性交、坐檯陪酒爲主,一○六年修正爲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後,兒少性影像犯罪成爲最大宗樣態,兒少性影像本質上即是「數位人口販運」。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說,兒少性剝削防制法從防止人口販運、對價性交易起步,如今隨手機使用普及,臺灣人口販運已從實體販運,轉變爲數位人口販運,兒少性影像被不肖人士集團化買賣,且一經上傳將不斷被轉傳,衛福部已完成招標,委託國內廠商以人工智慧(AI)科技,主動巡網下架兒少性影像。
衛福部前政務次長李麗芬擔任展翅協會秘書長任內,推動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轉型爲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賦予主管機關主動巡查權力。她表示,科技發展,兒少性剝削形式不斷變形,公部門必須以更快速、準確方式因應。
婦女救援基金會一○四年起設置兒少性影像被害人諮詢專線,執行長杜瑛秋說,從一○三年至一一四年間,基金會服務兒少性剝削個案兩造關係,以不曾見面網友最多,達四成六,其次是前任或現任親密關係者,佔一成八。兒少性剝削型態,從早期逼迫少女成爲雛妓,強迫性交易,轉換爲陌生人騙取兒少性影像,各界必須提高警惕。
衛福部政務次長呂建德痛批,對兒少爲性剝削者「禽獸不如」。一○六年起兒少性影像成爲兒少性剝削犯罪樣態大宗,去年兒少性剝削三五八二件,拍攝、製造兒少性交或猥褻案件數三○七一件,佔比八成六。隨科技、社羣平臺發達,兒少性影像案件通報大增,今年上半年衛福部就收到六二九件,影像散佈至二千一百多個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