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募款治病離世「餘款17萬」 陸父母想繼承竟告媳婦孫子

廣東德慶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離奇繼承糾紛案,一名梁姓男子生前透過平臺籌得善款治病,不幸病逝後留下4萬餘元人民幣(約17萬臺幣)未用完,其父母主張這筆錢屬於兒子遺產,要求與媳婦、孫輩平等分割。(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網路募款平臺「某某籌」救急不救窮,竟引爆家庭遺產大戰!廣東德慶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離奇繼承糾紛案,一名梁姓男子生前透過平臺籌得善款治病,不幸病逝後留下4萬餘元人民幣(約17萬臺幣)未用完,其父母主張這筆錢屬於兒子遺產,要求與媳婦、孫輩平等分割。然而,法院判決結果卻大逆轉,認定善款「專款專用」,並非個人遺產,直接駁回父母請求,全案定讞。

這起爭議發生在2021年,樑男當時因重病纏身,無力負擔龐大醫藥費,透過「某某籌」平臺向社會大衆發起募捐,希望能籌措治療費用。無奈樑男最終仍不敵病魔去世,募得款項中剩下4萬多元由樑妻保管。

樑男過世後,其父母認爲,這筆衆籌款是捐給樑男的錢,屬於兒子生前合法財產,既然人已去世,未用完的款項自然應視爲遺產,依法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父母、配偶及子女共同繼承。因此,樑男父母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平分這4萬多元。

不過,樑妻方面則強力反駁,強調衆籌款項是社會愛心人士基於「治療樑男疾病」這個特定目的所捐贈,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並非丈夫生前可自由支配的一般財產,因此不應列入遺產範圍,公公婆婆無權要求分割。

德慶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同樑妻主張。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某某籌」這類平臺上的衆籌款項,是捐贈者爲了幫助受助者解決「特定困難」(例如本案的醫療需求)而贈與的,其性質屬於「附特定用途的贈與」,而非無條件給予受助者個人的財產。

法院強調,當受助者死亡後,當初募款的「特定目的」已經無法實現,這筆錢就失去了贈與的基礎,因此不能自動轉化爲受助者的遺產。最終,法院判決樑男父母敗訴,駁回其要求平等分割衆籌款的訴訟請求。據瞭解,該判決已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