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老法師偷拍”,不能止於怒懟

最近,一段女子在上海安福路上怒懟 “老法師偷拍” 的視頻,在網絡上爆火。

“老法師”,是網絡流行語,也是上海的俗語,意爲經驗豐富的人或是精通某一行的人。報道中提到的 “老法師”,指的是經常街拍的那一羣人。雖然說街拍屬於街頭文化活動,存在於多個城市,不過,當街拍變成了偷拍,就涉嫌侵犯被拍攝者的合法權益。女子之所以怒懟 “老法師” 偷拍,就是因爲 “老法師” 行爲越過了街拍的邊界。

何謂街拍,何謂偷拍,其實不難區別。如果拍攝前經過了拍攝對象的同意,並且拍攝的照片用於正當目的,即爲街拍 —— 合法拍攝;反之,如果未經拍攝對象同意偷偷拍攝,且拍攝的照片用於非正當目的,則屬於涉嫌侵權的偷拍。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種偷拍顯然不算除外情形。

從上述女子怒懟 “老法師” 的話來看,後者不僅是偷拍,而且是 “拍小姑娘的腿,小姑娘的胸”,還 “拍了好多好多女生”,拍攝目的明顯不純。在視頻中,該拍攝者對路人說:“我跟她說對不起。” 這表明其確實在偷拍女生。面對怒懟,其解釋稱,“我的工作就是這個,外面好多人在看呢。” 言外之意是,自己屬於職業偷拍,偷拍的照片將會對外展示,應該是用於牟利。

該新聞中,不少網友給該女子點贊,並指出在其他一些網紅景點,也經常有男性攝影師搞偷拍。可見,街拍演化爲偷拍,存在於多個地方。這種行爲無疑侵害了被偷拍對象的肖像權,就應該受到抵制、怒懟,否則,偷拍者會認爲,對方默認偷拍或者不知道被偷拍,會更加肆無忌憚。

除了怒懟外,被偷拍的對象還可以依法維權,要麼報警處理,要麼起訴追究其民事侵權責任。

比如,偷拍對象發現被偷拍後,可以要求對方停止拍攝並刪除偷拍的照片或視頻,但如果對方不停止、不承認甚至惡語相向,就可以選擇報警,警方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偷拍者進行行政處罰。如果偷拍他人隱私部位,並在網上公開傳播、獲利,還涉嫌違反我國刑法,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傳播淫穢物品罪、尋釁滋事罪等。之前,已經有偷拍者被追究刑責。

對於像上海安福路這樣的網紅街拍場所,公安機關要加大巡邏和普法力度,針對專門偷拍女生隱私部位並從中獲利的 “老法師” 們,要加大執法力度。涉及民事侵權的,建議當事人去法院起訴;對涉嫌治安違法、刑事犯罪的,堅決追究偷拍者法律責任。需要指出的是,是否存在偷拍,拍攝者與被拍攝者往往存在爭執,拍攝者不願意承認和證實的,就需要警方及時出手。警方也要經常抽查拍攝者的相機,看其是否擅自拍攝女生隱私部位並公開傳播。

簡言之,遏制街頭偷拍行爲,不能止於怒懟偷拍者,還要有令其印象更深刻的教訓。

作者:馮海寧

新聞線索報料通道: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齊魯壹點”,全省800位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