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教游泳」摸私處猥褻2少女 士檢偵結2罪嫌起訴
鄭姓男子去年在新北淡水某游泳池內,藉故教游泳觸碰2名少女下體等私處,現場救生員接獲民衆反映鄭男「教學方式怪異」,出面制止鄭男,2名少女母親獲悉後氣憤提告,士檢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鄭男2024年10月17日下午6時許在新北淡水某游泳池內,搭訕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及另名未滿16歲的少女,並藉「教游泳」機會,違背意願觸碰少女大腿內側、臀部、下體等部位;現場李姓救生員獲悉民衆反映鄭男「教學方式怪異」,即出面制止鄭男,2名少女母親獲悉後分別提告。
鄭男到案坦承案發時曾教2名少女游泳,另有多名民衆證稱鄭男「教學」時曾觸碰少女臀部、下體等處,檢方另勘查游泳池監視器畫面,認定鄭男涉嫌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猥褻罪,犯意各別、行爲互異,建請法院分論並罰,偵結依法起訴。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