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埋伏女廁3hrs「監視偷拍」 73女受害!遭判6月還嫌太重

▲臺中一名曾男埋伏在女廁監控偷拍,手機內被搜出有高達73人受害。(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曾男去年跑到豐原葫蘆墩公園女廁埋伏,在面紙盒內放置手機,並開啓監視設備,又躲到隔壁間以另支手機監看側錄女子如廁畫面,時間長達3小時。警方逮捕曾男後發現他已犯案4個多月、73名女性受害,地院判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曾男覺得太重還上訴,遭法官駁回。

檢方調查,去年5月5日14時許起,曾男躲藏葫蘆墩公園第四區女廁內,所持手機下載阿福監控(AlfredCamera)APP軟體後,設定爲相機端,藏入面紙盒內固定,放置於廁所縫隙,並對準隔壁女廁馬桶位置拍攝。

曾男埋伏將近3小時,17時許攝錄到一名女子如廁之大腿、臀部等隱私部位,女子發現紙盒上有可疑孔洞,驚覺有異而報警,警方到場後,曾才從廁所內步出,被搜出身上有3支手機以及毒品。警方進一步查看手機內資料,發現曾男自去年1月28日起,就攝錄共計73名不知名女子私密影像。

檢方認爲,曾男爲滿足個人偷窺私慾,心生惡念,長期以相同手法,利用數支手機搭配監控軟體以竊錄不特定女性如廁影像,被害人人數衆多,嚴重侵害女性隱私權,造成女性莫大創傷,尤其曾男是長時間躲藏於公廁,不無有對落單、年幼女子爲性暴力犯罪等之風險,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臺中地院簡易庭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曾男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曾男認爲過重,提起上訴,並自稱希望跟告訴人道歉、和解,要求從輕量刑。

臺中地院合議庭認爲,曾男爲滿足一己私慾,造成被害人一定心理創傷、壓力,被害人數衆多,主觀惡性重大,原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