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4.5天制工作日”,我投下 “反對” 的堅定一票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號:評論員畢舸,作者:畢舸,題圖來自:AI生成
四川綿陽近日拋出一份提振消費方案,其中“2.5天休假模式”的提法頗引人注目,還上了熱搜。
這一設想說新不新,說舊不舊。十年前國務院就曾爲這類探索開過口子,如今十餘省份文件裡都嵌着類似表述。
政策初衷不難理解:多放半天假,人們多消費,市場添活力。可細究起來,這道政策裂縫裡透出的光,終究沒能照進現實土壤。
作爲靈活就業者,“2.5天休假模式”於我而言確如隔岸觀花。想休便休,休足七日亦無不可,但用粵語來說,這叫“手停口停”,手頭一停,嘴巴就得捱餓。
可看着這看似美好的政策,仍忍不住要嘮叨兩句:任何標榜進步的工作制改革,若淪爲少數人的專享,終究不過是繡花枕頭。
改革成敗不在概念新奇,而要看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否真正觸到政策溫度。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即便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對4.5天工作制也選擇敬而遠之。從全球實踐版圖看,4.5天工作制始終未能突破“局部試點”的桎梏。
英國部分企業嘗試四天工作制,但尚未上升爲國家法定製度;冰島雖在試點中觀察到員工幸福感提升,卻並沒有急於大規模推廣。
西班牙政府的試點計劃運行了多年,還是停留在“計劃”層面;新西蘭企業的嘗試侷限於特定行業;再看看日本部分試行的企業多以“週五下午休假”形式存在,本質上屬於彈性休假範疇。
也就是說,即便在發達國家陣營中,4.5天工作制仍屬局部性試點,始終未能突破特定國家、特定行業、特定企業的零星嘗試範疇。
將視線拉回中國,產業結構特性成爲理解4.5天工作制困境的關鍵視角。
儘管服務業已佔據GDP的56.7%,但內部結構呈現顯著分化:傳統服務業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仍佔主導,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業佔比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
這種結構導致勞動力市場呈現“雙軌制”:一方面,製造業27.4%的GDP佔比意味着大量生產線崗位仍依賴工時剛性保障產能。
另一方面,現代服務業發育不足,使得金融、信息等具備彈性工作潛力的行業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多數崗位仍遵循“人在崗在”的運轉模式,與彈性工作制要求的技術替代條件形成尖銳矛盾。
制度實施成本構成另一道隱形壁壘。中國部分地區規定多休半天可用年假抵扣或加班換取,“拆東牆補西牆”的設計,實質是維持法定工時總量不變。
這種制度設計還可能催生新型“數字勞工”,部分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延長每日工作時間、壓縮午休時段等方式,變相抵消休假時長,使政策初衷淪爲空中樓閣。
從受益羣體分佈看,4.5天工作制天然傾向特定羣體。知識密集型行業從業者、數字化辦公崗位、平臺經濟勞動者,因其工作可量化、成果易評估、時空靈活性高,更容易成爲制度受益者。
但這類人羣在我國就業結構中佔比不足15%。
相反,佔就業人口63%的製造業與傳統服務業勞動者,受制於崗位特性與管理制度,要麼因工時縮短面臨收入遞減,要麼完全被排除在政策受益範圍之外。
制度紅利分配的不均衡,會加劇職場的“馬太效應”,高收入羣體獲得更多休閒時間,低收入羣體反而因公共服務減少而承擔更高生活成本。
更深層的矛盾在於,制度推行引發系統性負外部性。當公共服務部門因人手不足降低服務質量,公衆將不得不爲少數人的“休假紅利”買單。
試想:如果醫院全面推行週五下午休假,急診資源必然緊張;公安系統輪休制度調整,則可能影響社會治安響應效率。
基礎教育階段若推行彈性工作制,教師課時壓縮將直接轉化爲家長課外輔導負擔;公共交通系統縮短運營時長,則會擡升市民通勤成本。
如此制度設計,不是在製造“局部福利泡沫”麼?其代價可能由整個社會承擔。
另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將提振消費的期待寄託於延長休假,是否混淆了經濟活動的因果關係?居民消費能力取決於收入水平與社會保障,而非簡單的工時調整。
當外賣騎手爲保收入不敢休假,流水線工人因工時縮短面臨減薪,政策善意反而可能異化爲民生痛點。恰如要求一個飢餓者節食減肥,結果註定南轅北轍。
工作制度變革從來不是孤立的政策實驗。從福特製到彈性工作制,每次工時調整都伴隨着生產方式革新與社會結構變遷。
在人工智能尚未全面重構生產體系的當下,盲目推行4.5天工作制,可能陷入“制度超前”與“現實滯後”的夾縫。
也就可以理解,爲何發達國家對於4.5天工作制,也是謹慎待之。如果所有德國汽車工廠實行4.5天工作制,全球供應鏈網絡將面臨連鎖反應;日本半導體企業縮短工時,直接影響全球芯片供給節奏。
這背後折射出一個殘酷的經濟規律:在全球產業分工高度耦合的今天,工時調整絕非簡單的企業內政,而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系統工程。
圍繞4.5天工作制,讓我想起了18世紀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提出的一個概念——二律背反。
在康德的哲學概念中,二律背反指對同一個對象或問題所形成的兩種理論或學說雖然各自成立,卻相互矛盾的現象,又譯作二律背馳。
二律背反就像兩個看似都對卻互相打架的道理。比如“人應該追求自由”和“人必須遵守規則”,單獨看都對,放一起就矛盾。
康德用這個概念告訴我們:人類理性是有邊界的,有些問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需要更高維度的思考。當我們陷入兩難時,可能不是選項錯了,而是思考問題的維度不夠。
4.5天工作制就是一個典型的二律背反困境:一方面,縮短工時符合人性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正題);另一方面,維持生產效率又要求足夠的勞動時間(反題)。
兩個看似合理的訴求,在實際操作中卻相互牴觸:給員工更多自由時間可能削弱企業競爭力,而追求效率最大化又會犧牲勞動者權益。
如此恰恰揭示了4.5天工作日製度的內在衝突:我們既想要北歐式的休閒福利,又必須面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現實,可能嗎?
空想福利主義是有害的。
越是中國的製造業仍佔經濟重要比重,就越要警惕工時縮減對產業鏈穩定性的衝擊。
越是服務業仍以傳統業態爲主導,就越要審慎評估彈性工作制的適用邊界。
越是勞動生產率與發達國家存在明顯差距,就越要重視工時改革可能帶來的效率損失。
越是社會保障體系尚待完善,就越要防範彈性工作制異化爲勞動者的生存壓力。
可見,制度創新必須尊重發展階段的內在邏輯。與其追求形式上的工時縮減,不如着力夯實三項基礎:
一是嚴格落實既有勞動標準,確保雙休制度在中小企業真正落地。
二是加速產業轉型升級,爲勞動生產率提升創造物質條件。
三是完善社會保障網,消除勞動者“手停口停”的生存焦慮。
畢竟,真正的社會進步,不在於少數人提前半天擁抱週末,而在於讓每個勞動者都能體面地享有法定權益。
建築工人不再爲討薪發愁,快遞小哥享有完整社保,中小企業主不再因用工成本輾轉難眠,或許纔是討論工作制改革的恰當語境。
在此之前,任何超前的制度設計,都會走向設計者預期的反面,加劇社會分化和矛盾。
最後,我呼籲各地政策制定者在出臺公共決策前,不妨多走出機關大門,傾聽一線企業和員工的真實聲音。不要僅憑理論推演和美好願景就倉促定策,不要將少數行業的特殊經驗誤認爲普遍真理,更不要爲追求政策創新而忽視廣大勞動者的實際生存狀態。
只有紮根現實土壤的決策,才能真正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號:評論員畢舸,作者:畢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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