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光家族承接三越伊勢丹股權 兆豐銀融資55億助陣
新光家族承接伊勢丹股權,兆豐銀行融資新55億助陣此案完成。記者餘承翰/攝影
新光三越百貨的日本大股東伊勢丹賣出21.5%的股權,給新光三越董事長吳東昇爲首的新昕資本,引市場高度矚目,其中對於財源的部分,據瞭解,在總規模106億元的交易中,除了以新昕資本出資50億元之外,另外據本報掌握消息,新昕資本作爲借款人向銀行借款約55億元,完成這起交易,助陣的正是公股龍頭兆豐銀行,讓該案順利完成。
尤其該案爲股權交易,有其敏感與機密性,因此不走聯貸案,而以自貸案的方式一口氣吃下55億元,也只有兆豐銀這種大型銀行才能吃得下來。不過兆豐銀行三緘其口,不願證實,僅表示「不清楚此事」,或「不能評估個別授信案」。
據悉,三越伊勢丹早在5月13日,已在日本證交所公告賣出臺灣新光三越股權21.5%一案,而新昕資本就是爲了承接該股權所設置的投資公司,以新纖和新紡爲二大主幹,早在三個月前就已公告成立,可見已對承接日方股權有備而來;知情人士指出,日方向新光家族提議要出售股權一事,始於半年前,即去年的11月,之後就以吳東昇與日方作爲窗口對接,目前吳東昇可說是新光家族裡,與日方關係最好的成員。
至於日資之所以想要賣出部分的臺灣新光三越持股,據可靠消息人士指出,最主要是跟財務報表的編列有關;依據日本證交所的規定,倘若持股超過20%以上,就要編列合併報表,業界人士指出,這也是爲何伊藤忠要賣一半以上的臺北101持股最主要的原因,把持股部位降至20%以下是主要考量。
而伊勢丹的出發點也是一樣,原本股權爲43%,但賣出21.5%之後,其持股部位已濱臨20%,既可獲利了結部分持股,又可免於編列財報、應付日本證交所檢查這類繁瑣問題,而且這二家日資公司的模式也都相同,仍繼續在該公司保有董事席次,例如伊勢丹在三越仍保有三席董事;至於外傳是因爲新光家族成員吳東亮及吳東進期間都各自奔走拉攏支持,使日方左右爲難,吳家友人及其他金融圈人士都直搖頭說,「不想見面不見就好了,不可能爲了這種理由賣掉持股,而是另有考量」。
此外,知情人士指出,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雖然在7月24日兩家金控合併之前,出清持股,但並非要淡出新光金,而是基於「節稅」考量,尤其在於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問題;至於這次的新光三越股權交易,被聯想到後年登場的「臺新新光金控」的改選會讓選情「翻盤」,吳家親友直呼,「想太多!」並且攤開新光三越的持股比率指出,新光金控最新年報顯示第一大股東新光三越的持股爲3.33%,但在臺新金合併新光金之後,持股部位因爲被稀釋,會降至1.75%左右,與其看新光三越的持股,反而到時候會否再有委託書徵求戰,徵求結果如何,這纔是重點所在。
觀察公司經營權之爭多年的專業人士也指出,當年新光金變天,吳東進和吳東亮的股權在伯仲之間,甚至吳東進陣營還高於吳東亮陣營,但是最後委託書徵求結果一翻兩瞪眼,就是變天了;也因此,後年的改選結果如何,關鍵仍會在委託書之戰的攻防。
更核心的問題在於,這次的承接日系股權的主事者是吳東昇,並非由吳東進所主導,因此要把這個交易案導引成是吳東進爲了後年改選所作的佈局,也太牽強。不過,吳東進尚未想淡出合併之後的臺新新光金,則是事實,最主要是基於上述的「節稅考量」;對於節稅考量,知情人士指出,吳東進及其子女趕在合併之前賣出持股,主要是因爲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會有「價差」的問題,因爲換股合併之後的價差,視同「財產交易所得」,會被併入綜所稅課稅,而且以其身家,絕對是用40%的最高稅率級距,但直接在市場上賣出,則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因此當然先賣出,而且日後吳東進很有可能再以新光醫院等法人名義回補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