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臺南14校光電球場遭點名效能欠佳 教育局喊冤

臺南市政府推動「低碳校園,永續臺南」計劃,鼓勵學校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直到2024年上半年,全市各學校已設置光電球場90校、光電車棚48座。(市府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在學校設置光電球場數量全臺第一,但臺南市審計處卻點名全市14所學校的發電效能欠佳,推估全年發電量未達規定的最低發電量1250度。市府教育局喊冤說,上半年的日照時數通常低於下半年,審計處以1至6月的發電量推估全年並不精確,該局也會要求廠商依契約規定的「以最低發電量基準」繳交回饋金。

審計處表示,市府推動「低碳校園,永續臺南」計劃,鼓勵學校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直到2024年上半年,全市各學校已設置光電球場90校、光電車棚48座,低碳校園逐漸紮根。

不過,根據市府送來的113年度臺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卻發現:部分學校已完成太陽光電正式購售電能,卻未編列太陽光電租金收入,或預算編列金額低於回饋金應收最低金額且差距甚大等缺失,顯示收入預算編列未盡覈實。

另外,市府雖規範太陽光電設施每年最低發電量,但部分學校2024年上半年回饋金收入金額,未達當年度應收最低金額的半數,且有14所學校推估全年發電量未達最低標準的1250度,顯然有發電效能欠佳,影響回饋金收入等缺失,需檢討改善。

教育局迴應說,部分學校編列預算時,太陽光電工程尚未完成,因此未編列回饋金收入,或僅依部分完工的光電設施設算編列回饋金,未來會請學校儘可能詳實估列相關收入覈實編列,以利學校預算控管;針對學校太陽光電回饋金收入,並不會因編列數少編短收,都會依實際回饋收入納入學校校務發展基金。

教育局還強調,審計處以1至6月半年度的太陽光電發電量預估全年回饋金,但因「上半年度日照時數,通常低於下半年度日照時數」,因此仍應以全年度覈算最低發電量及回饋金較爲精確。至於學校與契約廠商檢討全年發電效能後,萬一仍未達契約規定最低標準時,該局也會請學校督促廠商應依契約規定「以最低發電量的基準」繳交回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