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惡作劇?捷運新埔站爆醉漢持刀 大批警力到場竟是謊報
大年初一警方獲報捷運新埔站有醉漢持刀逗留。(王揚傑攝)
警方根據報案紀錄,查出張男在該支公共電話謊報案件。(王揚傑攝)
警方根據特徵,迅速尋獲謊報案件的張姓男子。(警方提供)
去年11月8日晚間臺北捷運新埔站發生王姓女子持刀傷害高中生,引發社會驚恐,捷運乘客人心惶惶。農曆春節大年初一,新北市警察局110接獲民衆報案,指新埔站有醉漢持刀逗留,轄區海山分局立即派遣大批警力趕抵,卻未發現任何異狀,疑似謊報。警方查詢報案電話,鎖定報案人使用公共電話位置,調閱監視器後,根據外型特徵尋獲謊報的61歲張姓男子,依法予以告誡。
新北警110大年初一上午10時左右獲報,新埔站5號出口內有人酒醉持刀逗留,海山分局接獲通報如臨大敵,緊急派遣線上警網10餘名警力趕赴現場,員警到場後,卻見現場一片祥和,瀰漫春節氣氛,查訪民衆及詢問站內工作人員,均表示未曾見過持刀可疑人士,員警經再三確認,證實爲謊報案件。
海山分局查詢報案紀錄,發現報案人繫於板橋民生路三段使用公共電話報案,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畫面,鎖定1名頭戴帽子、騎腳踏車的男子涉案,經派員在附近搜尋,1個多小時後,果真在附近尋獲特徵相符男子,經現場盤查,該名張姓男子坦承打電話謊報。
據瞭解,張男從事工地粗工,當日上午無事在住家附近騎車閒逛,出於好玩、惡作劇心態,使用公共電話謊報案件。
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因張男爲初犯,故警方予以告誡,並抄登資料製作書面勸導單,告知如再有類似行爲,將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