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大馬車手來臺做案遭黑吃黑 自家人懷疑當內鬼押到摩鐵毆打獲救

馬來西亞籍黃姓男子被利誘來臺灣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疑遭黑吃黑搶手詐騙款後,被警方逮捕送法辦,臺南地院依詐欺罪判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馬來西亞籍黃姓男子2024年9月被利誘來臺灣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由林姓女子負責開車接送及監控,黃男與林女在臺南永康收取第3件詐騙所得132萬元時,卻疑遭黑吃黑搶走,黃男、林女被車手頭押到高雄一處汽車旅館,林女遭到毆打,警方接報到場,循線逮捕黃、林2人,檢方依詐騙罪嫌起訴後,臺南地院分別判處5年及6年4月徒刑,均併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黃姓男子於2024年9月17日入境臺灣後即加入投資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由臺籍林姓女子負責開車接送及監控,兩人取款後再交給陳姓及黃姓車手頭(均通緝中),陳、黃都以通訊軟體TELEGRAM(俗稱飛機)和LINE來聯絡指揮黃男、林女2人。

黃男拿着陳姓車手頭交給他的僞造印章、收據、識別證等,同年9月18日即到臺南市佳里區收取80萬元詐騙款;隔天上午10點再到善化區收取詐騙款150萬元,得手後由林女將贓款交給陳姓車手頭。

同日下午4點多,林女繼續載着黃男到臺南市永康區另一被害人住處,收取假冒投資股票的132萬元,黃男拿着錢要與林女、陳姓車手頭會合時,突然竄出一輛轎車,走下一名男子,搶走黃男手上的132萬元後即上車快速駛離,陳男見錢被搶,下令林女開車加速追趕及衝撞,林女因車子是租來的,不敢衝撞,結果讓行搶男子及同夥駕車逃離。

陳姓車手頭見詐騙款疑遭黑吃黑搶走,請示詐騙集團上層後,將林女、黃男押到高雄某汽車旅館,取走林女、黃男的手機,檢查是否有黑吃黑的訊息,上層的黃姓車手頭也趕到汽車旅館,質問林女「是不是妳搶的」、「妳有沒叫人來拿錢?」,出拳毆打林女頭部,造成林女頭部前額挫瘀傷、顏面撕裂傷等。旅館服務人員聽見該房間有衝突聲即報警,警方到達時查扣林女、黃男的手機,循線查出黃男與林女是詐騙集團的車手,依法將2人送辦,陳姓、黃姓2名車手頭則稱是債務糾紛趁機逃逸。

法官認定黃男與林女都是詐騙集團的車手,均依詐欺罪予以判刑,同時考量黃男是馬來西亞籍,在臺無固定住居所,所犯也非輕罪,有逃亡、滅證的高度可能,同意檢方聲請將他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