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併三商壽惹議 玉山金澄清:嚴守公司治理及保密原則
三商壽將出嫁玉山金,雙方重訊時機引發討論。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三商壽(2867)將出嫁玉山金(2884),雙方重訊時機引發討論。對此,玉山金晚間嚴正指出,公司進行併購評估與執行併購作業,包含參與併購投標流程,均嚴守公司治理原則及董事會覈定之內部規範辦理,依循主管機關規範,嚴守保密原則。
玉山金30日晚間發佈重訊指出,依據「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第六條「所有參與公司併購計劃之機構及人員,對於併購案或可能之併購案應審慎行事,除法令或本規範另有規定外,面對外界詢問時,不得透露任何公司併購之相關訊息」。依據上開規範,本公司於董事會通過併購決議前,對於外界媒體傳聞,均不予評論,須待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
玉山金強調,本公司針對併購案媒體傳聞之處理及重大訊息發佈時機,除了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暨「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外,並會同時參酌金融同業併購交易之揭露前例辦理。
一家金控高層指出,有關金控的購併,都是內部高度機密,也是公司治理很重要的項目。一般認爲過去玉山公司治理都是模範生,理當董事會有授權給董事長,簽署相關保密協議及投標文件。
金控界人士觀察,以此次另一投標者中信金(2891)而言,在23日晚間發佈併購案重大訊息,與過去中信的併購案似有些不同。例如上次中信參加保德信投信投標,與此次投標流程相似,但上次未發佈重訊,可能原因是公司修改內規、或因交易金額不同而於這次發重訊,至28日盤前又發出投標結束的重訊,與併購實務亦似有所不同,但可能是每家金控的內規及做法有異,惟中信金於去年8月20日宣佈併購新光金時,董事會後發佈重大訊息事後被證交所以「未依其董事會決議內容完整詳實揭示收購相關資訊」開罰,以致這次改變做法。
據瞭解,玉山金在此案中已事先獲得董事會授權進行,而依照相關規定,董事會授權無須發重訊,畢竟案子沒有進行到一定程度之前,難以說明對公司財業務及股東權益有何重大影響,因此事前均未有重訊。以近幾次金融業合併案例而言,也是均由雙方董事會通過後始正式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