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被控撿屍醉女性侵 金馬導演遊智煒無罪 北檢提上訴
遊智煒(本報資料照片)
金馬導演遊智煒被控於去年8月間,帶一名在夜店認識的女子回家,趁女方酒醉斷片而性侵。事後遊男雖辯稱是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爲,但檢察官仍依乘機性交罪起訴遊男。臺北地院一審判決遊男無罪,被害女子難以接受,具狀請求檢察官提上訴,臺北地檢署已於上週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遊智煒是臺灣自由導演、編劇、攝影,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研究所導演組碩士畢業。除導演身份外,也常在廣告、MV、電影等製作擔任攝影師的工作。
被害人控稱,遊智煒2024年8月在夜店認識她,之後她想去友人在場的KTV續攤,並由男性友人陪同前往KTV,而遊男也跟隨過去。她喝醉後,被遊男搭計程車帶回遊男住處。隔日遊男送她去搭乘捷運返家,她清醒後懷疑自己被遊男性侵,查看自己訊息,發現自己根本斷片,認爲遊男在違反其意願之下,與她發生性行爲,提告遊男性侵。
據瞭解,遊男原本在警詢時否認發生性行爲,但在檢察官偵訊時改口辯稱兩人是合意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發現被害人在遊男住處前有蹲下來嘔吐,且事後傳訊息給很多朋友表達自己斷片,案發時完全沒有記憶,認定遊男是在違反女方意願下發生性行爲,依乘機性交罪起訴他。
臺北地院審理後,上月底以罪證不足,判遊男無罪。但被害人不服,具狀請求檢察官上訴,檢察官經審酌被害人上訴理由,以及遊男無罪理由,認爲一審無罪判決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已於上週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