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黃子佼出庭遲到20分 竟是「有苦衷」?新任律師全說了

黃子佼昨天出庭晚到居然是法官交代要避開媒體。(中時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遭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昨日(15日)臺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現場黃子佼遲到20分,並未準時現身,反而是派出2名律師先報到,隨後纔在律師保護下從側門突圍,進入法庭。黃子佼晚到20分鐘的原因,引起媒體諸多揣測。黃子佼新任律師蕭棋雲告訴《中時新聞網》,這麼做其實是「有苦衷」。

黃子佼昨日首度開庭,大批媒體都提早在臺北地方法院集結,現場有記者、攝影、SNG車進行直播,不過黃子佼並沒有準時現身,而是由2名律師先到場報到,22分鐘過後,確認前一庭結束,黃子佼才下車戴着棒球帽和口罩,在身材壯碩的律師保護下,改走側門,一路殺出重圍順利出庭。開庭後則是不發一語,快閃離開。

黃子佼新任律師蕭棋雲。(圖/蕭棋雲提供)

黃子佼遲到的原因,遭外界揣測是擔心遭到媒體包圍拷問,而採取的迴避戰術。不過黃子佼新委任的律師蕭棋雲指出,最主要的考量是因爲法官要求,希望當事人可以不要接觸媒體,因此,昨天在案件開庭前,先請2位律師幫當事人提前報到,並且配合法官要求,在開庭前最後一刻才現身進入,並非媒體所述說的故意遲到或晚到。蕭棋雲說,開庭結束後,因當事人身心十分疲累,因此面對媒體纔會不發一語儘速離開。

蕭棋雲也說明黃子佼翻供不認罪的原因,首先此案所扣押的證據,都是在兒少法修法前的檔案,跟新法實施的時間有落差,法官不可用新法來判定舊檔案涉及違法,依「不溯及既往原則」應用舊法審理,以舊法之規定並不構成犯罪要件。更關鍵的是,從黃子佼的硬碟中所扣留的證據檔案內,居然冒出「新增的」影片檔案,因此懷疑證據檔案是否有被修改過,已對此事提出強烈質疑與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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