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國中男師故意霸凌女學生!就是要她發病暴走 慘被開除還判賠

▲14歲國中女學生被男老師認爲故意唱反調,遭男老師霸凌刺激加重身心症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國中男老師私訊同事,揚言要刺激1位患有身心症狀的14歲女學生髮病暴走,被女學生翻拍對話紀錄告狀,男老師被校方以不適任爲由開除,怒告女學生求償、僅獲賠1660元確定,女學生和父母反告男老師故意製造精神壓力、求償共100萬元,臺北地院判男老師須賠5萬元,可上訴。

本案男老師於事發時,已有10餘年任教社會科資歷,在本案國中兼課7年多,他和本案女學生恩怨起因於14歲女學生上課常發問提出不同看法,男老師覺得女學生刻意唱反調,師生倆從鬥嘴逐漸演變成男老師仗勢施壓、進而對女學生言語霸凌。

女學生2022年11月間嚮導師借用筆電,意外發現男老師私訊導師,揚言要在IG發佈1則會讓她暴走的限時動態,而且封鎖她不讓她直接看,由其他學生把內容轉告她,男老師在私訊中聲稱女學生患有身心症狀,「她最大問題就是易失控」,只要她失控,校方若放縱,就「後果自負」。

▲14歲國中女學生被男老師認爲故意唱反調,遭男老師霸凌刺激加重身心症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老師並在私訊中抱怨女學生竟敢直接戳他肚子,他告誡女學生這種舉動是性騷擾,女學生竟回嘴因爲老師把她當成「空氣」不理會,男老師怒稱「難道路人不理我、我也可以碰別人身體嗎」,所以要「放長線釣大魚」對付女學生。

女學生用手機翻拍對話紀錄爲證、向校長告狀。校方先前已多次勸導男老師不得帶頭霸凌學生,接獲女學生附照片投訴後,認爲男老師企圖故意刺激學生失控暴走舉動,已不適任教職,2023年4月終止雙方勞動契約、請男老師捲鋪蓋走人。

男老師自認私訊內容僅爲同事間的抱怨,女學生偷拍行爲被移送少年法庭處理,經法官認定涉犯妨害秘密罪嫌、裁定訓誡,代表女學生才違法,卻害他遭校方開除,因此告女學生與家長連帶求償精神慰撫1萬5000元。

該案法官認爲女學生雖不該侵犯他人隱私權,但基於自保目的而偷拍、僅傳送給校長未大肆散佈,判女學生與家長連帶賠償男老師1660元確定,但男老師須自負約900元訴訟費,外加律師費。

女學生和家長提起本案反擊,主張校方鼓勵學生獨立思考並容納多元價值,男老師明知女學生有情緒控制障礙等身心症狀,卻因課堂上的不愉快而霸凌施壓,使女學生症狀加重,本案私訊內容曝光後,更讓女學生恐懼不安、頻繁就診20多次,仍有失眠、憂鬱等情形。

女學生和家長強調爲人師表,應引導學生從錯誤中學習,豈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甚至提告報復,因此向男老師求償共100萬元。法官審理認爲女學生的家長求償無理由,判男老師僅須賠償女學生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