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2500萬罕病預備金補監所醫療 督保盟:政府慷健保之慨
矯正機關收容人增加,已導致監所超收,許多受刑人爲長刑期或高齡者,醫療需求高漲。圖爲看守所情況。本報資料照片
監所醫療需求上漲,歷年健保穩定編列預算,已無法支應。衛福部健保署提出,欲動用罕病、C肝等專款預備金支應,即使多名委員存有疑慮,健保會仍在上月底決議放行。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說,政府此舉簡直是慷健保之慨,健保是收取民衆保費而來,若違反協商決議的款項用途,任意動用預算,未來如何向民衆說明要調漲保費,健保會照政府意願通過此案,已名存實亡。
滕西華表示,從今年總額協商,衛福部違反協商原則覈定健保成長率,到今年首次健保會,第一次開會就通過上屆委員討論2次後仍認爲不宜通過的監所醫療費用議案,足見健保會「只有組織、沒有功能」,政府隨心所欲動用預算。監所醫療人員風險確實比一般門診高,但在去年總額協商時,監所醫療相關計劃就沒有保障點值一點一元。
動用預備金有適法性疑慮。健保官員卻在會議中指出,罕病預備金用途中少一個「等」字,但「概念一樣」,是擔心對弱勢者照顧有所排擠,預備款編列必要時可作調節之用。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113年總額協商原則中,已明定預算間不可互相流用,也就是這筆預備金預算,不可以任意用於原先編列預算以外的用途,若衛福部認爲窒礙難行,應修正規定,或爭取公務預算支應,纔是負責任做法。
「健保署要當好人、保障監所醫療點值可以,但協商時就應提出。」滕西華說,健保預算非一般公務預算,須按照健保會監督,提出協商原則使用經費,若預算間隨意流用,「以後都不用編了」,預算用途與對外說明內容不同,有讓民衆白白支出保費疑慮,若健保署認爲此案重要,大可利用從去年剩餘稅收爭取的公務預算支應。
滕西華表示,衛福部可爭取預算補充基層診所點值,爲何不能比照辦理,以公務預算補足監所醫療經費缺口,C肝、罕病預備金存在,是爲保障病人治療權益,經費未使用完畢部分,依法應流回安全準備金。何況補貼監所醫療費用,是流向醫院而非醫師,至監所服務的醫師,是否如實拿到款項,健保署也應落實監督。
針對各界質疑,健保署長石崇良說,健保基金本就是協商而來,且各項預算均爲推估而得,有些項目高估,有些項目低估是常態,若要求高估部分不能用,一定要回收,「我不認爲這在公平性上完全合理」,只要最終整體預算合計未超過健保總額,「就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