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70週歲以上老人可領高齡津貼
你知道嗎?在東莞,年滿70週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可領高齡津貼了,最高每人每月發放550元。
需要注意的是,高齡津貼≠養老金,是爲了老年人安享幸福的生活,對年滿70週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提供的生活補助金。
那麼,如何申請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呢?
1.申請條件
根據東莞市目前的政策,具有東莞市戶籍且年滿70週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可領取高齡老人生活津貼(以下簡稱高齡津貼)。
2.高齡津貼發放標準
70週歲至79週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80週歲至89週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50元;
90週歲至99週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50元;
100週歲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發放550元。
3.申請方式
高齡津貼由老人本人自願申請,可以選擇線上或線下方式提出申請。
(一)線上申請
符合條件的東莞市戶籍老人可在滿70週歲前1個月通過微信登錄數字廣東“粵省事”或下載“i莞家”APP等應用程序進行線上申請。
(二)線下申請
東莞市戶籍的老人或代辦人可在滿70週歲前1個月攜帶老人身份證原件(代辦需攜帶代辦人和老年人的身份證原件)到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各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村(社區)黨羣服務中心服務窗口或莞家政務自助終端機提出申請。對於剛遷入東莞市戶籍,身份證未能及時更改的老人,還需提供戶口本、所屬鎮街(園區)指定銀行的本人開戶賬號原件等佐證材料。
高齡津貼發放實行屬地化管理,根據發放標準按月發放,自審覈通過次月起享受待遇。
村(社區)收到申請後,將符合申請條件的老人資料錄入“東莞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確認無誤後導出《東莞市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申請審批表》(下稱《申請表》),並在《申請表》上出具初審意見並加蓋公章,於當月25日前將《申請表》提交鎮街(園區)民政部門審覈確認。
各鎮街(園區)民政部門本月收到村(社區)的《申請表》需在當月最後一天前完成審覈,並蓋章掃描上傳至“東莞市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紙質材料由鎮街(園區)民政部門保留存檔,以備查驗。
東莞市民政局每月對各鎮街(園區)民政部門上傳的材料進行復核,複覈無誤後,於次月15日前發放高齡津貼至老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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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莞12345熱線、東莞陽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