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提高教齡津貼,爲教育行業提供長效激勵

胡欣紅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升教師社會地位、建設教育強國成爲代表委員的關注熱點。全國人大代表、四川雅安市雨城區第二中學校長庹慶明關於提高教師“教齡津貼”標準的建議,引發了輿論關注。

1985年,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原勞動人事部聯合頒佈了《關於教師教齡津貼的若干規定》,對教齡津貼標準規定爲:教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月3元;滿10年不滿15年的,每月5元;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月7元;滿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教齡越長津貼越高,彰顯了對教師長期從教的肯定和獎勵。當年,在教師月薪普遍爲幾十元的情況下,每月3-10元的教齡津貼佔教師總工資的10%左右,確實對穩定教師隊伍、提升教師職業吸引力發揮了積極作用,是國家倡導尊師重教的重要舉措。隨着經濟社會發展,教師羣體的其他薪酬標準得到了顯著提高,但教齡津貼標準一直沒有調整。

教齡津貼具有物質鼓勵和精神激勵雙重含義。提高教齡津貼,能夠讓教師切實感受到自身的付出得到了認可,讓他們明白,自己多年來在教育一線的默默耕耘並非被忽視。這種認可不僅僅是物質上的獎勵,更是精神上的鼓舞。

提高教齡津貼還有助於優化教師工資結構,彌補職稱工資的弊端。長期以來,職稱評聘過於依賴教科研成果和各種榮譽,許多專注教學的一線教師因此在職稱晉升中受阻,導致工資差距明顯。儘管近年來國家不斷提出要降低教科研方面的要求,但一時之間依然很難消除職稱評聘重視教科研及各種榮譽的弊病。

如果教齡津貼能水漲船高,建立與教師工資同比例增長的機制,能讓教師不再過多把目光聚焦於職稱評聘,而使工資覈定更加多元化,更注重教師的實際工作年限和教學貢獻。如此一來,教師們能夠更加安心地從事教學工作,減少爲了評職稱而產生的焦慮和壓力,營造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教育環境。

基於教齡津貼的重大價值,近年來,各界紛紛呼籲提高教齡津貼,各級兩會上不時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相關議案提案,建議適當提高教齡津貼,讓長期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不在待遇上吃虧。教育部也曾表示這有利於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將“繼續努力爭取”,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2019年7月起,河南在國家規定標準基礎上,每增加一年教齡增加10元,這一舉措爲教師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在建設“教育強國”的時代背景下,完善教師隊伍教齡津貼標準,理應再度提上議事日程,讓其重新煥發生機。因此,庹慶明代表建議,建立與物價水平和教師工資標準相適宜的教齡津貼增長機制,將教齡津貼原有的固定金額標準調整爲按基本工資百分比計算的動態標準,使教齡津貼佔教師基本工資的5%至10%,充分發揮教齡津貼對教育行業的長效激勵作用。

適時改革教齡津貼制度,既是遵循教師成長規律的必要舉措,更是建設教育強國的制度保障。期待有關部門能積極行動起來,讓尊師重教的國家意志轉化爲教師隊伍的真切獲得感,爲教育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