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賬戶不是目的,救活企業纔是雙贏”——長春一出租車公司“守信解凍”案背後的執行溫度

“法官,我們賬戶被凍結,工資發不了,公司可能撐不下去了……”2022年,長春某出租車公司因一起交通事故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公司賬戶被凍結。但讓企業沒想到的是,法院最終選擇“解凍賬戶+寬限期”的方式,既保障了傷者的賠償款,又讓企業“喘了口氣”。這背後,是綠園法院執行局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生動實踐。

一場車禍,兩份責任

2022年1月2日,長春某出租車公司駕駛員那某在載客途中與另一車輛相撞,造成乘客張某等人受傷。經法院審理,判決那某賠償張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12萬餘元,出租車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孫法官發現,駕駛員那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出租車公司賬戶雖被凍結,但賬戶資金涉及員工工資和日常經營。“如果直接劃扣,公司可能面臨停擺,上百名司機和員工的生計也會受影響。”孫法官說。

“放水養魚”還是“竭澤而漁”?法院選擇了前者

面對企業的困境,執行法官沒有“一凍了之”,而是啓動“三步走”調查:

1.實地走訪:確認公司經營正常,無惡意欠債行爲;

2.關聯查詢:覈查該公司無其他未結執行案件,信用良好;

3.聽取承諾:企業書面保證在寬限期內主動履行賠償義務。

“我們既要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要儘可能減少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合議庭經評議後,決定給予企業寬限期,並徵得申請人張某同意,暫時解凍賬戶。

法律課堂:什麼是“善意文明執行”?

此案中,法院運用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中的多項原則:

——“活封活釦”:對涉企案件,優先採取不影響經營的查封措施;

——信用激勵:對誠信企業給予履行寬限期;

——比例原則:執行措施與企業過錯程度相匹配。

“法律不是冰冷的條文,執行也不是簡單的‘封賬扣錢’。”孫法官解釋,“如果企業有履行意願且不影響債權人利益,我們更願意‘放水養魚’。”

結果:企業守信履約,案件圓滿執結

出租車公司未辜負法院的信任,在寬限期內全額支付了賠償款。申請執行人張某拿到錢後感慨:“法官既幫我討回了賠償,也沒讓公司倒閉,這纔是真正的公道。”

法官提醒:這些執行知識你要懂

1.連帶責任≠逃避責任:如出租車公司、建築公司等特定主體,需對員工職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2.賬戶凍結≠永久凍結:如有正當理由(如發放工資、維持經營),可向法院申請解凍或分期履行;

3. “失信”與“守信”待遇不同:誠信企業可能獲得寬限期,而惡意逃債者將面臨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

這起案件的圓滿解決,展現了吉林法院“剛柔並濟”的執行智慧——既捍衛了法律權威,又護住了民生飯碗。執行不是終點,而是社會關係修復的起點。(李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