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大華語教師持「三個月一聘」違法定期契約 工會籲改善否則將檢舉
高教工會今召開記者會指出,不少大學仍發給華語教師三個月一聘甚至一個月一聘的聘約,缺乏合理續聘保障。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今召開記者會指出,近期接獲華語教師反映,不少大學仍發給華語教師三個月一聘甚至一個月一聘的聘約,缺乏合理續聘保障,校方未幫華語教師提撥勞退亦普遍,更會因契約中斷無法累計年資和特休假,其中更有數所公、私大學至今仍採用不合規範的定期契約,要求學校改善,否則將檢舉。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張志綸表示,基層華語教師長年面臨低勞權、低保障的勞動環境,不少大學發給三個月一聘、一個月一聘的定期契約,課程結束教師隨即失業,每一期課程期間教師僅能放無薪假度過,有教師從事華語教學二、三年,手上卻累計了十幾張聘書。
張志綸指出,事實上,勞動部、教育部去年已確認,短期華語教師適用勞基法,只是大學端多未落實。對此,各校常用的違法定期契約應落實爲不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勞工除非符合法定事宜,否則不得無故終止契約,更不存在不續聘的做法。
張志綸也談到,近期工會接獲崇右影藝科大華語教師勞動情況惡劣,學校並未依法與教師簽訂不定期契約,甚至勞保採「當天投保、當天退保」,若教師週一、三、五上課,僅上課的三天投保,更無提撥退休金,高教工會已向勞動部、勞動局等單位檢舉,並由勞保局裁罰。
張志綸更指出,近期仍有不少大學華語教師聘任辦法違規,如臺大、臺師大、中山大學、東海大學、大葉大學等校,至今仍保有半年、一年、三個月等違法定期契約,呼籲學校勿心存僥倖,否則工會將一一檢舉。但也有如清大華語中心合規明確,該校依法採用不定期契約,且對過去五年內任職者,都會依法將特休假折現後返還,其他學校應跟進。
遠東科大前副校長餘伯泉指出,近年來臺灣面臨少子化缺工困境,確實應招募外籍生來臺就學後留臺,華語教師可謂戰略關鍵人力,但卻被學界長期視爲免洗筷。
餘伯泉說,部分問題源自教育部補助不穩定,「今年補助五百萬,明年可能一毛錢都沒有。」學校無法預估,自然無法落實保障。再者,大學多依照教育人員聘用條例聘請教師,但歷來持華語教學專業能成爲編制內專任教師者極少、可獲專案保障者亦少,又華語教師也不是職工,各大學過去多不知道要如何定位華語教師,呼籲應儘速依法給予保障。
對此,高教工會也製作了圖像化法條「華語教師勞權大補帖」,於工會網站(https://reurl.cc/rY34rk)提供下載,並再次呼籲學校主動落實勞基法,保障華語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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