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漲電價 臺電董座曾文生委屈:價格無法自己決定

臺電董事長曾文生迴應民生電價調漲,他替臺電抱屈「價格沒辦法自己決定」。記者劉學聖/攝影

經濟部昨天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拍板電價10月1日起平均電價調漲0.71%,其中民生電價調漲3.12%,產業電價不調整,將影響多達1400萬戶,臺電董事長曾文生今被問調漲電價是否是爲了「以價制量」,他予以否認,但也表示說,「臺電是一間價格沒辦法自己決定的公司」。

曾文生表示,電價調漲並非是「以價制量」用調漲電費來降低整體用電量。他指出,臺電調漲電價會被不同角度檢視,臺電這幾年在面對這些問題時都虛心向社會大衆說明。不過他也替臺電抱屈,認爲臺電雖然是一家公司,但卻是一家價格沒辦法自己決定的公司。

據臺電資料,住宅用戶約1377萬戶,四口之家平均每月用電約700度,每月用電700度以下住宅戶數佔整體93%;小商店則約105萬戶,700度以下用戶每月電費大約將增加70元。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昨受訪指出,民生電價長期低於供電成本,民生電價第一級距爲每度1.68元,幾乎是不到臺電發電成本的一半,目前住宅平均電價2.77元,遠低於平均售電成本3.8元,因此審議會決議調漲民生電價,而由於產業電價已足額反映成本,因此產業電價不調整。

賴建信表示,此次調整的民生電價部分,大都採用累進電價,前3段級距電價長期低於供電成本,爲反映成本及節約用電,決議微調各級距單價,其中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每度調漲0.1元、701度至1000度,每度調漲0.2元、1001度以上每度調漲0.4元;小商家700度以下每度調漲0.1元、701度以上則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