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合併?蔡明忠:嚴格的公平交易制度 對國家競爭力是否有幫助
臺灣大哥大上午舉行114年股東會,董事長蔡明忠(圖)在股東會後受訪。記者曾學仁/攝影
臺灣大哥大今(29)日召開股東會,由董事長蔡明忠主持。股東會中,有小股東拋出「臺灣大與遠傳合併」議題,蔡明忠迴應,電信市場中現在剩下三家業者,這是不是一個合適的格局,沒有人知道,但他話鋒一轉提到,臺灣經濟體這麼小,卻有嚴格的公平交易制度,「這對整體國家競爭力是否會有幫助,這是我經常思考的問題」。
臺灣電信產業進入5G時代後,就已經經歷過一波整並,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這兩宗合併案均在去年完成,這也讓臺灣電信市場最終只剩下電信三雄。
有小股東今天在股東會中提出「電信三變二」的議題,除了有公股色彩的中華電信之外,臺灣大、遠傳或可考慮合併。
蔡明忠迴應,三家電信業版圖要有劇烈的改變,機率並不高,但三家業者是否處於絕對競爭狀況,值得討論,「我常常覺得臺灣的公平交易法是抄美國的,但美國的經濟體規模比臺灣大得多,小經濟體去採用大經濟體的制度,這對整體國家競爭力是否會有幫助,這是我經常思考的問題」。
蔡明忠表示,電信市場中,若只剩兩家業者競爭反而會更有效率,電信市場由三家業者變爲兩家,無礙消費者權益保障;但倘若這個制度已經存在,三家業者要再變少,恐怕得花很大的力氣才能說服主管機關。
除了公平會之外,電信主管機關也一直把三家業者或者市場三分之一當作是一個天條,但臺灣是小國經濟,「三分之一」本身是公平競爭,難道兩家業者就沒有競爭嗎?有時兩家殺起來,可能比三家殺的還要厲害。
他也砲轟,公平會決策隱晦不明,像是先前審議電信合併案的期限將至,到底要不要延期,業者、社會大衆不見得清楚他們的決策,這與公司治理強調透明化的趨勢悖離。他建議公平會做法應該與時俱進,維持產業競爭力纔是最高指導原則,此外,我國公平交易法多年都沒有檢討,也需要從整個國家競爭力角度去檢討,這樣的制度是否適合提升臺灣國力,幫助臺灣產業走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