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暴衝撞死人 成大女職員判10月

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林姓女職員2024年8月12日下午駕車返家時,因癲癇發作車禍失控暴衝,當場造成1死4傷的慘劇。(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成功大學林姓女職員2024年8月12日下午駕車返家時,因癲癇發作車輛暴衝造成1死4傷的慘劇。案經檢方起訴後,儘管她坦承犯行,但因尚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臺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月,並沒有宣告緩刑,此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8月12日上午9至10時許,林女服用抗癲癇藥物後,同日下午5時4分許開車返家時,因罹患的局部意識障礙型癲癇症發作,出現頭暈、意識障礙、全身僵直與意識喪失等狀態,仍繼續踩油門往前行駛,造成車輛失控暴衝。

林女的汽車先撞擊成大校園內多輛靜止的腳踏車、大學路入口處柵欄機等物品後,再接續撞擊成功校區入口處的警衛室,並因此造成車輛噴飛,撞擊當時沿大學路向西直行由黃姓男子駕駛的自用小客車,進而波及沿大學路向東直行的3輛機車,導致蔡姓女騎士當場死亡,官姓女騎士、王姓男騎士受傷。

鑑於林女在案發現場向員警自首,檢方除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也請法官考量是否給予減刑。

臺南地院認爲,林女得知有局部意識障礙型癲癇症突然發作的可能性,發作時除有意識障礙,也有可能會接續引發全身僵直與意識喪失等情形,加上2024年8月5日至成大醫院回診後,原本服用的抗癲癇藥物有所調整,服用新藥物後曾出現些微頭暈症狀等副作用,應避免駕駛及操作車輛,卻仍於上午服藥後,下午貿然駕車,導致蔡女當場死亡,家人痛失至親。

法官考量,林女甫於事發前1周更換藥物,對於新藥反應仍在適應階段,犯後坦承犯行,但與被害人家屬尚未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且未獲諒解等情狀,判處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