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記錄造假,浙江省檢察院立案篩查出異常信息30餘萬條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涉及電梯、鍋爐、大型遊樂設施等。其中一起案件聚焦電梯虛假維保問題。
浙江省是電梯使用大省,辦理使用登記的電梯達到104萬餘臺,位居全國第三。2021年以來,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部署“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實行全省電梯維保智慧監管。電梯維保作業人員需通過掃碼登錄系統,實時記錄、上傳現場維保作業情況。
在維保作業過程中,維保人員上傳虛假的維保時間、地點、項目及印證照片規避線上監管,而省級監管部門未及時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各地監管部門也未全面、有效開展電梯維保現場覈查,造成電梯運行安全隱患。浙江省新昌縣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由省級監管部門開發部署的“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未及時識別、發現電梯虛假維保信息,遂將線索逐級上報至浙江省人民檢察院。
經初步調查,浙江省多地電梯維保作業人員未執行電梯維保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將虛假維保記錄上傳“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浙江省檢察院於2024年9月27日依法立案調查。
立案後,浙江省檢察院通過構建數字監督模型,對全省950餘萬條電梯維保記錄、維保企業及人員信息、電梯登記信息等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發現虛假維保、超期維保、未委託維保等異常信息30餘萬條。浙江省三級檢察機關上下聯動、同步覈查,共辦理相關案件89件。
2024年11月6日,浙江省檢察院與省級監管部門專題磋商,向其移送超期維保、無證維保、虛假維保等初核問題清單1563個,並就完善電梯維保記錄錄入審覈、動態監測、異常記錄警示等機制達成共識。
2024年12月27日,省級監管部門書面回覆,各地已對相關違法企業立案154件,累計罰款1100餘萬元;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綜合管理系統數據規範》,升級優化系統電梯維保異常數據發現、監測等功能,強化掃碼維保數據質量驗證。
今年1月,浙江省檢察院組織整改效果評估,隨後作出終結案件決定。今年2月,省級監管部門制定並下發《電梯檢驗檢測維保作業信用合規指引(試行)》《電梯維護保養單位信用分類管理辦法(試行)》,試點運用信用監管機制,推動電梯維保單位提升工作質量。
編輯 張磊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