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社會論的不定型性

明清交替與江南社會:十七世紀中國的秩序問題(時報出版)

「地域社會」是一個具有各種含意又籠統的詞彙,其實在所謂「地域社會論」問世之前,明清史學界已經着眼於「地域」,積極地進行多樣的研究。第一,是從如此廣大且不能一概而論的中國此一觀點出發,對於各自不同的地域,例如江南、華北、福建等雖然廣幅互異,但仍從產業、文化等方面選取出具備固有特色的地域。第二,比起各個地域的不同特色,毋寧說更着眼於以體系的統合性與自立性來劃分地域的方法。像是以河川爲中心的交通運輸體系的觀點,將中國分爲八或九個大地域的施堅雅提出的宏觀區域理論即爲一例。不僅有將中國劃分幾個區域的觀點,相反地也有像是「朝貢貿易體系」,提出超越中國範疇的廣域式體系的構想。這裡的第一、第二所指的「地域」,與人文地理學中「同質地域」、「機能地域」的概念各自吻合。第三,與地理的、空間的大小無關,還有從社會階層這一觀點來關注當地社會的研究動向。日本戰後的中國史學界,研究者所關注的並非宮廷、中央政府層級的政治史,而多是在處理作爲社會基本結構的生產關係、階級對立的社會經濟史;在歐美史學界也是,提出對比於靜態的、理念的國家秩序圖像,從充滿紛爭的地方社會實況更能發現動態的「歷史」的主張,這自一九七○年代以降益加顯著。

從如上情況來看,對「地域社會」的關注並不能說是「新」的視角。我的意圖也不在於特別標榜其新穎性。雖然如此,二十世紀八○年代以後的明清「地域社會」研究中,還可不可以發現與以往不同的共同特色?這些特色是不是值得注目?這纔是我幾次提及「地域社會論」的動機。

那麼,上述觀點的共通特色爲何?請容我引用山田賢出色的賅括,他曾將總稱爲「地域社會論」的研究所蘊含的思潮歸納如下,並自謙是「隨意的」總結。

「地域社會」、「地方社會」、「在地社會」等,是個人與個人相遇,取得社會關係連結,並且那樣的社會關係連結在互相重複來往接觸下形成社會關係網絡的「場域」。在這些「場」裡,有着讓社會逐漸凝聚爲一個整體組織的磁力(或是對於具備對抗動機的反統合的抵抗)起作用,即便其力量被稱爲權力、支配、秩序等不同的名稱。「地域社會論」所注目的是這種「場域」的運作方式。

這個「場域」可比喻成把個體(單字)連繫起來的句法乃至「文法」,而被人們共同認知並通行的領域。「地域社會論」把這個領域從原先特定空間的範圍中解放出來,試圖重新解釋爲更柔軟且可變的結構,也就是藉由人與人連結關係爲網目,並以共有目標作爲基礎而成立的認知體系,纔始賦予其根據,並且具有從內部逐漸充實的結構。

從這個摘要中浮出的「社會」的想像,並不具備清楚的輪廓,甚至可能讓人感到是非常模糊不清的。然而,正是這樣的不定型的特性,才讓我受到「地域社會論」的吸引。(三之三:摘自時報文化《明清交替與江南社會》)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