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錢莊誘軍人泄漢光演習機密 高雄知名銀樓成共犯遭起訴
高雄某知名銀樓許姓業者,涉嫌協助共諜案犯嫌進行非法匯兌,橋頭地檢署依銀行法求處4年重量刑。(任義宇攝)
黃姓男子受大陸地區派遣人員指示,以開設地下錢莊爲幌,吸引缺錢花用現役軍人借款,更以免除賭債、工作獎金爲由,誘使官兵交出漢光演習機密資訊,包含黃男胞妹、2名現役軍人已於今年2月遭高雄高分檢起訴、黃男則失聯發佈通緝中,今(9)日橋頭地檢署則起訴協助匯兌的知名銀樓許姓業者,依銀行法求處4年重量刑。
此案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暨高雄市調查處接獲檢舉,經橋頭地檢署與高雄高分檢署共同偵辦,掌握黃男自2019年起,受綽號「勇哥」王志勇(福建省晉江市金井鎮人)的大陸地區派遣人員指示,在臺以開設地下錢莊爲幌子,針對現役軍人經營放貸業務,利用投放大量網際網路資訊廣告,刻意接觸需款孔急的國軍軍官、士官。
借款後,黃男更以代爲免除賭債、或給予工作獎金,誘使國軍官兵刺搜、交付漢光演習等國軍機密,讓空軍第七聯隊陳姓上尉及第二聯隊陳姓上士、雷達中隊胡姓上士等3名現役軍人上鉤,依觸犯《國家安全法》、《刑法》外患罪、《國家機密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於今年2月起訴黃男胞妹,胡姓、2名陳姓現役軍人,目前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黃男則疑似逃亡海外,已發佈通緝。
橋頭地檢署也查出,許姓男子所經營的知名銀樓,於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間,協助黃男透過指定銀行帳戶或於銀樓當面收受新臺幣現金後,再將折算匯率後之人民幣款項匯至委託人指定之大陸地區帳戶,或反向操作,自大陸收受人民幣後匯新臺幣至國內帳戶,非法交易對象包含黃男在內多達10多人,涉及金額龐大,且收取手續費圖利,屬職業性、營業性之非法匯兌行爲。
對於許男非法匯兌行爲,橋檢依熙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依同法第125條第1項於今日起訴,向法官求處有期徒刑4年,同時請求依法沒收或追徵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