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開庭被搜出危險物品 男怒嗆法警噴垃圾話遭判刑
孫姓男子今年3月到新竹地檢署開庭,因腰包藏有老虎鉗及美工刀等危險物品遭法警發現,孫因不滿竟嗆法警「雞雞巴巴的、下流,他媽的」,遭起訴後甚至在新竹地院開庭時更稱「司法改革幾十年是笑話,檢察官是強入我罪,這種檢察官馬上就會升官,警察圍着我不會自己去工作嗎?」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爲孫毫無悔意,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經查,孫男於今年3月12日在新竹地檢署大門管制點前,由法警執行安檢,卻因腰包內藏有老虎鉗及美工刀各1把等危險性物品,經X光機偵測發現,法警要求取出交付保管再去開庭。
孫男竟置之不理、情緒失控叫囂,法警勸阻後,孫仍不滿辱罵對方「媽雞雞巴巴的」、「他媽的」、「下流,他媽的」、「下三濫酒」等語,過程中更將其腰包怒甩於桌上,產生巨大聲響,而影響法警執行公務效率及順暢。
法官審理時,孫男坦承嗆法警並將腰包甩放於桌上造成巨大聲響,但否認侮辱公務員,辯稱自己是被司法迫害,因爲員警執法過當,他遭員警挑釁,他將東西給員警檢查對方還不拿,是員警找麻煩,他才用口頭禪說這些話。
法官認爲,孫男雖辯稱該言論僅爲一時情緒反應習慣用語,不認爲是罵人的話,但使用詞句帶有強烈性別羞辱、貶抑、挑釁色彩,而無具體實質內容,客觀上已損法警所執行職務於社會上尊嚴與評價。
另外,孫男經法警制止後反多次出言辱罵、挑釁,這已明確彰顯對法警規勸等職務有強烈敵對意識,具有妨害公務執行主觀目的甚明。因此認爲孫男的解釋不足採信。
考量孫男犯後否認犯行,並於新竹地院隨意指摘「司法改革幾十年是笑話,檢察官是強入我罪,這種檢察官馬上就會升官,警察圍着我不會自己去工作嗎」等語,孫明顯未能體認因自身行爲,導致法警需額外提撥人力支援維護,嚴重影響法警執行公務效率及順暢,審酌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孫男今年3月到新竹地檢署開庭,因腰包藏有老虎鉗及美工刀等危險物品遭法警發現,孫因不滿竟嗆法警,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爲孫毫無悔意,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20日刑。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