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現任IG嗆前女友「幫出性愛影集」傳新歡 渣男下場曝

盜現任IG嗆前女友「幫出性愛影集」傳新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情侶分手後糾紛又一樁!一名男子阿德(化名)不滿前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後的對外言論,竟盜用現任女友阿芳(化名)的IG帳號,傳訊恫嚇小美「我會幫你出個影集,中秋端午七夕一到,一部部傳給你男朋友欣賞」、「希望你男友有NTR(戴綠帽)癖好,不然又要找下個接盤俠了」,甚至狂言「換作別人你早該出道當AV女優」。小美嚇得提告求償200萬元。橋頭地院審結,認定阿德言行構成恐嚇,判賠1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是前男女朋友,阿芳是阿德的現任女友。去年1月9日,阿德用阿芳IG帳號傳訊給小美:「最後警告你,耍小聰明前先掂掂自己斤兩,珍惜現在的老二就好」、「下次還想玩,我會幫你出影集,逢年過節傳給男友欣賞」、「要不是我有理智,你早該出道當AV女優」。小美收到後崩潰,憤而提告附帶民事求償200萬元。

法官審理時,阿德辯稱「只是自保,無恐嚇意圖」,但法官不予採信。

橋頭地院判決指出,自由權包括「免於恐懼的自由」,就算阿德辯稱「手上根本沒性愛影片」、「只是想嚇唬她自保」,但法官認爲,「恐嚇的成立,關鍵在惡害通知是否讓人恐懼,而非有無實現能力」,私密影像屬核心隱私,以此威脅已嚴重侵害人格尊嚴。

法官考量,阿德僅單次傳訊、未反覆騷擾,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學識經歷、財產狀況、痛苦程度等節,判賠10萬較合理,駁回其餘190萬請求。全案可上訴。